*ST皇臺近日發布的三季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截止2016年9月30日的前三個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近1.08億元,同比跌幅高達7618.69%。公司飲料制造行業凈利潤平均增長率為14.91%,同比上季度跌幅高達495.68%。從2016年7月1日到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公司虧損近8948萬元,同比去年同期跌幅再次拉大。
對此,皇臺酒業表示,前三季度低迷業績主要受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下屬番茄制品行業因出口市場影響導致價格下降,加重業績虧損以及對酒類銷售市場增加投入所影響。
記者查閱*ST皇臺歷年財報得知,自2000年上市以來,16年時間里*ST皇臺主業持續疲軟,營業收入始終在1億元左右徘徊,并先后3次出現連續兩年業績虧損,2002年和2003年連續兩年分別虧損了1190萬元和1.16億元;2007年和2008年連續兩年分別虧損了5083萬元和5881萬元;2013年和2014年連續兩年分別虧損了2930萬元和3929萬元。低迷不振的業績,企業內部斗爭引發接連不斷的官司糾紛導致*ST皇臺在2001-2015年內,三次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皇臺“*ST”的帽子易戴難脫,雖然*ST皇臺憑借2015年營業收入實現1.05億元,凈利潤收入634.41萬元的回溫業績,獲得摘帽資格。并且于今年4月遞交《關于撤銷股票交易風險警示的申請》,但2016年三季度大幅度虧損的業績,使得批準摘帽的通知石沉大海。
*ST皇臺內部知情人士記者證實,公司至今確實沒有收到“摘帽”通知。且如果企業第四季度業績仍然持續虧損,無法撤銷股票交易風險警示的話,*ST皇臺酒業則面臨退市風險。
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飲料行業研究員朱丹蓬表示,對于中國白酒企業來說,全年的三、四季度是行業旺季也是實現盈利的關鍵節點。如果*ST皇臺在第三季度這樣一個大的利好環境下沒有抓住時間紅利、季節紅利以及節假日紅利實現業績觸底反彈的話,那么第四季度業績虧損很有可能繼續擴大。
*ST皇臺雖然在2015年實現盈利,但只是企業運作的結果,不能作為整個企業經營的營收體現。*ST皇臺的多起合同糾紛、債務訴訟使該公司背負了高達3億元的巨債,2015年僅僅650萬元的凈利潤收入無法填補公司經濟漏洞。
“*ST皇臺在當下市場、消費者以及股民都對企業無法看好的環境下,企業團隊信心以及內部運作都將遭遇巨大的挑戰。”朱丹蓬認為,國家對于連續兩年虧損,業績不見改善的上市企業會進行測試,連續三年虧損的“*ST”企業將會被暫停上市。雖然*ST皇臺通過一些資本運作、重組、更換股權等措施爭取股市資格,但*ST皇臺在宏觀環境惡劣以及企業自身經營不善的情況下,很難站立腳跟。如果*ST皇臺第四季度仍然虧損,那么*ST皇臺退市則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