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記者從甘肅省國稅局獲悉,針對我省白酒企業成本上升、利潤下滑、經營困難、部分產品逐步退出市場、部分企業關停并轉、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的情況,甘肅省國稅局主動發揮稅收調節作用,決定對全省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進行調整,并將核定比例下調至55%,從8月1日起開始執行。據悉,此次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調整涉及我省10家白酒生產企業的423個品牌。省國稅局相關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調整,順應了市場發展和規范管理的需要,不僅將規范白酒行業稅基管理,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白酒企業綜合稅負,緩解資金壓力,支持企業更好更快地發展。
近三年全省白酒企業納稅5.48億元
省國稅局相關人士介紹,為強化白酒行業稅收管理,2012年甘肅國稅對隴南、酒泉、張掖等8個地區,13家企業的334個品牌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按65%的核定標準重新進行了核定。從重新核定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至2014年底,白酒企業共計繳納消費稅5.48億元,占到同期酒類消費稅的62.41%。
2014年,我省119家白酒生產企業共生產白酒品牌745個,銷售白酒1.88萬噸,實現銷售額9.07億元。銷售額達到千萬元以上的白酒生產企業有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紅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酒泉市酒廠有限責任公司等9家,繳納消費稅上千萬元的白酒生產企業有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紅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和酒泉市酒廠有限責任公司3家。2014年,以上9家納稅人繳納的消費稅占到全省白酒消費稅總額的81.7%。
我省年均將減少白酒消費稅1500萬元
據了解,我省此次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調整涉及隴南、酒泉、張掖等六個地區10家白酒生產企業的423個品牌。其中前期已核定了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目前仍在生產的品牌233個;停產尚有庫存品牌39個;已核價品牌,企業進行包裝策略調整增加26個;原已核價企業新開發上市的,屬于核定范圍的白酒品牌103個;2015年新注冊成立關聯銷售公司白酒生產企業,納入核價范圍品牌22個。
根據全省白酒生產企業的產銷情況,預計此次核定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將年均減少白酒消費稅1500萬元左右,其中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可減少消費稅498.08萬元,甘肅紅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可減少消費稅619.36萬元,酒泉市酒廠有限責任公司可減少消費稅200.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