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批分別來自西班牙和法國的共計791箱、3559.5升進口葡萄酒,因違規使用有機產品標識,6月6日在廈門海滄口岸被查獲。
據廈門海滄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介紹,這兩批進口葡萄酒瓶身標簽上印有“ORGANIC”(即有機)字樣及國外有機標識圖案,但進口企業未能提供經國家認監委批準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有機產品認證證書、有機產品銷售證、認證標志及產品標識等證明材料,經調查,該批產品未取得我國有機產品認證。
根據我國《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廈門海滄檢驗檢疫局判定該批貨物標識不合格,并通知企業將貨物存放于指定儲存場所,督促其對不合格的進口葡萄酒標識進行整改處理,產品不得作為有機產品進行宣傳營銷,要求其在整改完成前不得銷售使用。
檢驗檢疫機構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有機產品時,可觀察貨物標簽、包裝上是否標注有“有機”、“ORGANIC”等字樣,或根據“有機碼”登錄國家認監委的中國有機認證公共服務專欄輸入查詢,也可直接向商家索取購買產品對應的中國有機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及有機產品銷售證等認證資料,保證貨物種類與有機產品認證資料一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