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商業部已經對2015年第6 M-DAG/PER/1禁止迷你超市和零售店銷售啤酒的商業部條例發出技術指導。在技術指導中批準國內所有旅游區的迷你超市和零售店銷售啤酒,由4月16日起開始生效。
國內貿易司司長Srie Agustina說,商業部發出的技術指導涵蓋全國各地的旅游區。因此,并不單指在東努和峇厘的旅游區。目前,在峇厘有16個旅游區,而為外國游客提供啤酒的零售店有600間。
Srie認為發出技術指導后,解決外國游客購買啤酒的問題就更容易。在技術指導中規定,倘若零售商和迷你超市想得到銷售含酒精飲料準許必加入合資企業如合作社或者地方企業局。如果沒有加入合資企業,他們就不會得到銷售含酒精飲料的許可證。Srie說,作出上述規定的理由是為了方便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