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瀘州市又再一次開啟了一場針對白酒的檢查及抽檢活動,加強白酒無證小作坊監管,對散裝白酒以及添加劑使用進行嚴格的監督。
作為中國白酒金三角核心區域,有著“中國酒城”之稱的瀘州白酒產業發達,全市共有白酒生產加工單位1065家,來自瀘州市酒管局數據顯示,2014年,瀘州市白酒產業實現銷售收入588億元,白酒工業增加值增速12.1%,分別高于全國、全川3.8、2.8個百分點。“安全是瀘州白酒產業的生命線,我們將通過強化專項整治、監督抽檢和出臺最嚴監管法規來全面提升瀘州白酒安全水平,讓白酒產業‘飛’。”瀘州市食藥監局局長王強表示。
建章立制將無證小作坊納入監管
由于歷史原因,瀘州市沒有辦理生產許可證或達不到生產許可證條件的白酒小作坊有667家,而這一類企業一直是瀘州白酒安全的最大風險點。針對這一全國共性監管難點,目前瀘州市食藥監局正在起草《食品生產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預計將在今年上半年出臺實施。新規將對以白酒等為重點的小作坊作出嚴格規定,對經營者主體資格、健康情況、經營范圍、監管方式等作出明確規定。如要求經營者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食品安全承諾公示牌,承諾對制作加工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并載明生產經營場所詳細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與此同時,瀘州市食藥監局正在擬定《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檢查規定》、《瀘州市白酒質量安全監管整治實施方案》、《食品流通分類監管辦法》、《散裝食品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還將率先在白酒“小巨人”企業中建立并實行質量受權人制度,要求企業應以書面文件形式授權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者為質量受權人。質量受權人承擔白酒原輔料使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和產品出廠等環節的簽字放行責任,對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并要求瀘州市白酒企業嚴禁無依據標注“年份酒”,確實要標注的,必須有備案有效的年份酒企業標準,并且有相應的溯源證據等。
全面排查嚴打不明散裝和超量使用添加劑
今年初,一場針對白酒的專項整治行動在瀘州打響。發軔于2月1日、為期3個月的白酒質量安全整治行動,重點打擊白酒加工小作坊等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用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打小餐飲店、酒吧采購和銷售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和自制泡酒。截至目前,瀘州市已排查白酒生產、散裝白酒經營1539家次,快檢樣品1726組,快檢出可疑樣品11組,抽取白酒樣品送檢147批次。
與之同步開展的瀘州市節前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同樣以白酒等為整治重點。這項節前“大排查大整治”采取市、區(縣)、鄉(鎮)三級聯動、領導聯片檢查,檢查白酒生產經營單位1235家次,腌臘制品等肉類及制品789家次,湯圓、水餃等速凍食品171家次,保健食品246家次,并及時對發現的問題立即責成相關單位整改。
“接下來,將繼續狠抓白酒質量安全綜合整治,分類整合利用許可資源,在白酒等行業試點建立‘黑名單’制度,完善行刑銜接機制,保持打擊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在主城區農貿市場、大型超市推進食品快檢體系建設。”王強認為,安全與品質是白酒行業走出行業調整期贏得快速發展的一大法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