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布了“關于2016年1月份和2月份生產環節食品市級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報”。通報顯示,2016年1月份和2月份,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了生產環節肉制品、白酒、葡萄酒、調味品、醬腌菜等5類食品的市級監督抽檢。據悉,本次共抽檢白酒52批次,檢出不合格樣品1批次,不合格率1.92%,不合格項目為總酯(以乙酸乙酯計)。其中,濰坊市景坊酒廠生產的首窖香(濃香型白酒)因總酯(以乙酸乙酯計)含量不合格,遭到通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2016年1月份,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了白酒的市級監督抽檢。本次抽檢項目包括安賽蜜(以乙酰磺胺酸鉀計)、固形物、甲醇、酒精度、鉛、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總酸(以乙酸計)、總酯(以乙酸乙酯計)等9個指標。共抽檢白酒52批次,檢出不合格樣品1批次,不合格率1.92%,不合格項目為總酯(以乙酸乙酯計)。
記者了解到,造成總酯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業工藝條件控制不好,對發酵時間、發酵溫度等控制不當,導致發酵過程產生的香味物質較少;或企業用使用了食用酒精、液態法白酒進行了勾調,降低了酯類物質的含量。其中,濰坊市景坊酒廠生產的首窖香(濃香型白酒)因總酯(以乙酸乙酯計)含量不合格,遭到通報。通報如下:
樣品名稱為首窖香(濃香型白酒),標稱生產企業名稱為濰坊市景坊酒廠,標稱生產地址為濰坊市峽山生態經濟發展區王家莊街道高家莊村,規格為450mL/瓶,生產日期為20151120,不合格項目為總酯(以乙酸乙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