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人大代表、習酒董事長張德芹在兩會期間發聲,建議國家應該像治理酒駕一樣打假、加大對制假售假者的懲處力度。
幾乎同一時間,瀘州市工商局召開集中規范白酒行業經營行為座談會要求禁止生產流通“特供、內供、特需、專用、專供”等假酒;遵義、仁懷酒協下發《關于開展酒類企業自律檢查的通知》,指出在自律檢查行動中將“專用酒”、“外交酒”等不規范產品列為重點。值得注意的是,這已經不是地方政府和協會首次發聲了。
而近期在洋河經銷商朋友圈流傳的聲討“特供”“專供”“特需”產品更是讓這類本該消失的“專供酒”再次引起行業熱議。信息極度透明化的今天,為何蘇酒、川酒、黔酒名優酒企業和產區仍紛紛發聲打假“特供”、“專供”、“非流通”等產品?
眾所周知,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特供”“專供”“非流通”等字樣容易讓消費者對“權威”產生盲目的“崇拜”,同時給產品加持一些不可描述的“威信”。因此,深度捆綁名優酒標簽,附帶了此類字樣的產品在市場上一度成為炙手可熱的產品。
“特供酒”一說是怎么來的?
一位資深經銷商告訴記者,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名優酒確實有向機構、單位、軍區生產特供酒,但這些特供酒生產時間較早,數量極為有限,且基本上從未在市場公開銷售或流通。
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市場上部分“特供”“專供”酒的確是真品,被標簽化的屬性加持了其收藏價值,但這部分的數量非常小。
“即使有少量的特供酒進入渠道,也一般很難到達消費端。”上述經銷商表示,作為“稀有”的標簽,特供酒一般在渠道內就會被消化完,流入終端的數量實在“小得可憐”。
“以前在一些重要的場合,也會用特供的酒進行招待。”一位退休的事業單位人員亦向記者談到,特供的酒其實只是在標簽上進行了突出,撕去標簽本質上也沒什么區別。此外,特供的酒一般不會太明顯去標注“特供”字眼,與現在市場上突出“特供、“專供”、“內供”字眼明顯不同。
“特供的酒量一般不會太多,能滿足單位需求就很不錯了,流入市場的肯定很少。”上述人士亦表示目前市場流通的特供酒大都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