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白酒的兩大重要產區瀘州和遵義仁懷接連出拳,能否有效控制住目前白酒市場的亂象?
3月7日,酒業家記者獲悉,瀘州市工商局于3月5日召開全市集中規范白酒行業經營行為座談會,對瀘州市白酒行業經營行為提出了具體要求規范;3月6日,遵義、仁懷酒協也下發《關于開展酒類企業自律檢查的通知》。
瀘州規范經營行為,出臺“瀘七條”
在瀘州市全市集中規范白酒行業經營行為座談會中,瀘州老窖、四川郎酒廠、瀘州仙潭酒廠等30多家白酒產銷、包材企業參會。會議對全市白酒行業經營行為提出了明確要求:
第一、持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是產品的第一責任人,應對生產流通銷售的產品從各環節從嚴把關,持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對生產流通銷售的產品承擔第一責任。
第二、禁止生產流通銷售含有“特供、內供、特需、專用、專供”以及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年份酒。
第三,禁止生產流通銷售不正當競爭混淆行為的產品。
第四,禁止宣傳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第五,禁止生產流通銷售仿冒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
第六,禁止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第七,不得生產銷售以次充好、不合格產品、三無產品、禁止網絡商品侵權、冒用廠名廠址、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不得發布網絡虛假廣告等。
同時,酒業家記者了解到,瀘州市工商局要通過集中行政約談、開展行政指導、簽訂責任書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規范行動。努力營造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自覺抵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的良好環境
遵義仁懷開展酒企自律檢查,針對六大弊病
3月6日,遵義、仁懷酒協下發《關于開展酒類企業自律檢查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通過開展自律檢查,切實保護國酒茅臺及地方名優白酒的知識產權,共同維護酒類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護人民群眾消費安全,凈化白酒市場環境,規范白酒行業生產經營秩序,促進白酒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根據通知,遵義、仁懷酒協本次開展的自律檢查主要包括六項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