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記者注意到,江蘇洋河集團近期公布了一則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的公告。公告稱,洋河集團為江蘇翔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平安銀行杭州分行的1億元貸款提供了連帶擔保責任,江蘇翔盛發生債務違約,洋河集團因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被訴訟。
洋河集團的涉訴公告,將民營500強企業浙江翔盛牽出。記者注意到,浙江翔盛及其子公司江蘇翔盛已面臨多起金融訴訟,訴訟金額近20億元。公司實控人沈柏祥業已被納入失信人被執行名單。
為宿遷國資參股公司擔保涉訴
這份披露于1月4日的公告顯示,洋河集團涉及的訴訟原告為平安銀行杭州分行,被告杭州翔盛熱電有限公司、江蘇翔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沈柏祥、汪麗君。洋河集團因為江蘇翔盛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亦被列為被告,訴訟金額本息共計10535萬元。
公告稱,本案現處于一審審理階段。債務人江蘇翔盛正在積極籌措資金償還該筆借款,當地政府也已介入化解工作,并牽頭組織洋河集團和債權人銀行就撤訴和解進行協商。
工商信息顯示,連帶責任擔保人江蘇洋河集團是宿遷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宿遷市人民政府,公司法人、董事長兼總經理為韓峰。同時,該公司是上市公司洋河股份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達34.16%。
獲得洋河集團擔保的江蘇翔盛,為宿遷市宿豫區國資委參股企業。工商資料顯示,江蘇宿豫經濟開發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為江蘇翔盛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達10%。股權穿透后,江蘇宿豫經濟開發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方為宿遷市宿豫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洋河集團稱,訴訟金額占其上年末凈資產的0.3%,對公司的償債能力、財務狀況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被擔保方涉訴金額近20億元
記者發現,洋河集團涉及的訴訟,將另一家國內500強民企浙江翔盛的運營現狀暴露,浙江翔盛已面臨多起金融訴訟。
工商資料顯示,江蘇翔盛最大股東為浙江翔盛集團,實際控制人為浙江翔盛創始人沈柏祥。工商資料顯示,浙江翔盛集團持有江蘇翔盛89%股權,沈柏祥個人還直接持有江蘇翔盛1%股份。
公開信息顯示,浙江翔盛始創于1984年,最初由創始人沈柏祥以4臺織機帶領全家開始創業。目前浙江翔盛由沈柏祥、沈幼芬、沈國祥3人持股,其中沈柏祥持股87.34%。
浙江翔盛官網顯示,其現已發展成為一家集聚酯切片、滌綸長絲、粘膠短纖維、差別化滌綸短纖維、高強聚乙烯纖維、熱電聯產及進出口貿易、物流、環境科技、房地產開發、金融投資、林業管理與開發為一體的綜合性企業集團。集團總部位于杭州市蕭山區黨山鎮工業園區,擁有15家子公司,6個現代化生產基地,工業用地面積5000余畝,員工近5000人。
在2016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榜單,浙江翔盛名列434位。2015年度浙江省民營企業百強榜單中,浙江翔盛以116億元的銷售額位列93位。2015年9月,沈柏祥還被浙江企業家協會評為第十四屆浙江省優秀企業家。
但記者發現,包括浙江翔盛及旗下子公司、集團實控人沈柏祥近年來多次涉及金融債務糾紛,并多次被法院列為失信人。
僅2017年一年,江蘇翔盛就涉及法律訴訟7起,其中4起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金額約4.76億元;涉及開庭公告8次,案由均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銀行包括南京銀行、農業銀行、平安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建設銀行等;被列為失信人5次,涉及金額至少135萬元;被列為被執行人32次,執行標的約15.4億元。
浙江翔盛也涉及多起訴訟。公開信息顯示,截至2017年7月12日,浙江翔盛就涉及法律訴訟9起,其中6起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銀行包括民生銀行、江蘇銀行、興業銀行、建設銀行、杭州銀行等,涉及標的金額至少共約4.8億元。
實控人拒不履行義務成“老賴”
浙江翔盛較大的一筆金融借款糾紛為被民生銀行杭州分行訴訟索賠1.02億元。
2016年9月18日,民生銀行杭州分行與浙江翔盛控股子公司杭州翔盛紡織有限公司簽訂了《綜合授信合同》、《流動資金貸款借款合同》,民生銀行杭州分行向翔盛紡織公司發放兩筆借款,共計1億元,翔盛集團公司、翔盛熱電公司、翔盛進出口公司、翔盛粘膠公司、翔盛高新公司、華東輕鋼、宏宇進出口公司對上述借款提供全部或部分連帶擔保責任。
2016年12月21日,上述兩筆借款均產生利息逾期,民生銀行杭州分行向翔盛紡織公司發出《欠息催收通知書》,要求其盡快歸還欠息,但翔盛紡織公司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民生銀行杭州分行向各連帶擔保責任方發出《提前到期通知書》,但翔盛紡織公司仍未能履行還款責任,其他連帶責任擔保方也未承擔相應的連帶保證責任。
2017年7月12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翔盛紡織公司歸還民生銀行杭州分行本金、利息、罰息共計1.02億元,連帶擔保責任方承擔全部或部分連帶清償責任。
除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外,2017年12月21日,浙江翔盛及實控人沈柏祥還因控股子公司江蘇翔盛粘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未執行一筆應支付租金的判決而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據(2017)蘇13執62號文書,江蘇翔盛粘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應向申請執行人支付租金、延遲履行金等共計約1.18億元,浙江翔盛、大自然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沈柏祥、汪麗君對該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被執行人未履行相應責任。
江蘇翔盛粘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由浙江翔盛在江蘇省宿遷市投資設立,是浙江翔盛控股的一家股份制企業。根據公開報道,江蘇翔盛粘膠纖維公司曾是宿遷市投資最大的招商引資工業項目,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后,可實現年產值80億元,利稅8億元,同時提供就業崗位3000個。
據上述文書,失信被執行人行為的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違反財產報告制度,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