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西日報》今日報道,廣受業內關注的《汾酒集團體制機制改革整體推進方案》及其子方案(也稱“1+35”方案體系),其中1個整體方案已經出臺,35個配套子方案也已經完成了28個!斗诰萍瘓F混合所有制改革框架方案》已獲得正式批復,標志著“汾酒改革的頂層設計已初步到位”。
在剛剛過去的2017年,山西省國企改革備受資本市場關注,而作為山西國企改革“排頭兵”的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汾酒集團”)也備受矚目。
去年2月,山西省政府積極推動國資改革,汾酒集團與山西省國資委簽訂了2017年至2019年的三年任期經營目標責任書,具體包括:2017年、2018年、2019年收入(酒類)增長目標為30%、30%和20%;三年利潤(酒類)增長目標為25%、25%、25%;按酒類收入排名,汾酒行業地位不低于第七名;三年內完成汾酒集團整體上市。
在近日舉行的汾酒經銷商大會中,汾酒集團董事長李秋喜在該經銷商大會中亮出了汾酒集團2017年已完成的成績單。根據李秋喜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1月底,汾酒集團營業收入同比增長了14.01%,其中酒類收入同比增長40.68%,尤其是利潤指標實現了較大幅度的增長。
“雖然最后一個月的經濟指標還沒有完全統計出來,但是我可以告訴大家,今年的任務指標全部已經提前超額完成。”李秋喜在上述經銷商大會中表示,同時他也指出了汾酒集團改革35個配套方案已經完成了28個,深化改革不停步,是白酒產業新時代最大的戰略機遇。
事實上,2014年汾酒集團便開始嘗試混改之路,2015年業績成效初顯,2016年持續恢復,2017年2月23日,汾酒集團與國資委簽訂軍令狀,這也正式拉開了國企改革的序幕。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發現,2017年汾酒集團混改進行得如火如荼。6月,銷售公司集體解聘副處級以上干部,采用組閣聘任制,開啟市場化用人機制的改革。公司業務人員的績效更為市場化,即使是集團董事長完不成目標也要“下課”。以此倒逼企業上游全面改革,充分釋放企業互動。9月,“竹葉青”并入銷售公司一體化運作。
12月,首次明確“機關作風評比最后三名的單位將處以行政降級處分”。即汾酒集團所有機關每年將參與機關作風建設,由全體部門進行打分,最后3名的單位將要收到行政降低以及處罰,部分負責人的行政級別同樣降級,下一年考核如果繼續位居后3名則連續降級。
值得注意的是,也是在12月,汾酒集團與經銷商的混改合資公司在廈門成立,并首次放棄控股權。中泰證券研報指出,2017年年末汾酒集團在福建與6家企業成立的象嶼汾酒銷售有限公司,同時推出戰略產品系列,象嶼酒業控股56%,與前兩次區域市場混改不同,本次汾酒只是參股方,主要運營由象嶼酒業負責,可見汾酒的區域市場混合所有制改革得到堅實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