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金楓酒業(600616.SH)發布公告稱,擬向紹興白塔釀酒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過8000萬元委托貸款,委托貸款期限為 1 年,委托貸款全部 用于為紹興白塔歸還銀行貸款。
委托貸款利率按商業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執行, 委托貸款手續費由金楓酒業及紹興白塔各承擔 50%。
通過中國光大銀行向無錫振太提供金額不超過 2,000 萬元人民幣的委托貸款。委托貸款期限為 1 年,委托貸款全部用于為無錫振太補充流動資金。
委托貸款利率按商業銀行同期同類貸款 利率執行。同時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全權負責辦理委托貸款相關工作。 用于改善其資金流動狀況,兩筆貸款委托期限均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