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本月(6月)內杜康品牌之爭兩起案件得到判決,而判決結果卻截然不同。事實上,這兩起案件糾紛持續均超過一年。
痛憶燕云十六州,杜康之名爭不休。
白酒領域持續30多年的“杜康之爭”最近又有新的進展,而這次戰況卻各有勝負!6月30日,記者注意到,圍繞陜西白水杜康與洛陽杜康之間的兩起訴訟案件均在本月內有了新的結果。
據西安晚報報道,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6月5日就陜西白水杜康起訴洛陽杜康商業詆毀行為一案下達終審判決,原告陜西白水杜康勝訴;判決被告洛陽杜康立即停止在產品包裝上印制“杜康商標唯一持有企業”廣告語,立即銷毀或更換現有印制該廣告語的產品包裝,登報消除影響,并賠償陜西白水杜康酒業50萬元。
巧合的是,據洛陽杜康訴訟案代理方萬慧達北翔集團6月23日公告文章,洛陽杜康起訴白水杜康商標侵權案一審判決勝訴,判決白水杜康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并賠償洛陽杜康人民幣1500萬元;目前,白水杜康已就該判決提起上訴。記者隨后向洛陽杜康求證得到回復:此案經過一審判決勝訴,最終結果仍要等終審判決。
同樣,記者也致電了陜西白水杜康董事長張紅軍,但截至發稿前尚未得到回復。
月內兩起案件判決迥異,“杜康”品牌紛爭再起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內杜康品牌之爭兩起案件得到判決,而判決結果卻截然不同。事實上,這兩起案件糾紛持續均超過一年。
據白水杜康相關法律人員介紹,2015年,白水杜康在市場上發現洛陽杜康在其生產銷售的50度一品杜康鑒品酒外包裝上印制有“杜康商標唯一持有企業”的廣告語,白水杜康認為“唯一”明顯是有針對、非真實且違法的;且2015年洛陽杜康以白水杜康產品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陸續在內蒙古、北京、天津等地投訴白水杜康公司生產的部分類型產品,導致白水杜康公司產品在內蒙古、北京、天津等地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扣押、查封、封存、停止銷售,給白水杜康造成巨大損失。“鑒于上述原因,白水杜康就洛陽杜康商標問題,發起訴訟要求洛陽杜康賠禮道歉、賠償相應損失。”
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6月5日發出的終審判決書判決:洛陽杜康立即停止在產品包裝上印制“杜康商標唯一持有企業”廣告語,并立即銷毀或更換現有印制該廣告語的產品包裝;在《法制日報》刊登聲明(持續時間十天),消除影響;賠償50萬元。
頗為耐人尋味的是,關于洛陽杜康起訴白水杜康商標侵權案最近一審判決洛陽杜康勝訴,并判決白水杜康賠償洛陽杜康1500萬元。
據萬慧達北翔集團公告,因陜西白水杜康在實際使用的酒瓶包裝和酒箱外包裝上,均突出使用“杜康”文字標識,弱化“白水”文字,并將“白水”二字上下排列呈“泉”字,使其產品標識僅在字體及文字排列上存在細微差別,造成消費者直接的混淆和誤認。對于此種行為,洛陽杜康分別對白水杜康公司授權的兩生產廠商汝陽縣杜康村酒泉酒業有限公司、商水縣胡吉鎮兆花村酒廠及經銷商提起侵權訴訟。
近日,經法院審理:白水杜康商品實物及包裝上“杜康”兩字均處于醒目位置,與洛陽杜康公司“杜康”商標相同,容易導致消費者將“白水杜康”酒與“杜康”酒混淆誤認;綜合考慮涉案商標的知名度、被告的經營規模、侵權性質、后果等因素,判決白水杜康構成商標侵權,并賠償洛陽杜康1500萬元。
業內:杜康真正的挑戰不僅是一笑泯恩仇!
值得注意的是,多年的“杜康”商標權之爭,也使得雙方無暇于“杜康”商標的保護;杜康商標的市值嚴重縮水。2006年9月,“杜康”更是痛失商務部頒發的“中華老字號”金字招牌。
自稱聞著杜康酒長大、收購了伊川酒廠的劉更申也曾說,多年的紛爭嚴重損害了“杜康”這一品牌的形象,浪費了3家酒廠的精力,耽誤了多年的寶貴時間。劉更申多次表示,杜康商標分離不得,商標使用權的分離對杜康在國際市場、資本市場、高端市場、經銷商和消費者層面等方面都有損害。
針對這次訴訟糾紛,觀峰智業董事長楊永華對記者表示,“炒作!”;九度營銷機構總經理馬斐在得知杜康又陷入官司糾紛時頗為痛心疾首,“一言難盡,他們天天打官司,就是不做市場。”
馬斐對記者表示,商標上的折騰,或許也是為了引起關注,否則一點聲音也無。
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采訪時都提到,與其在商標上互相較勁,不如在產品、市場、業績上一較高下。
馬斐對記者透露,陜西白水杜康目前主要以買斷開發為主,業績估計在5億以上。
事實上,時至今日,洛陽杜康的業績一直沒有回到2013年19.55億元的高峰值。一位河南杜康經銷商如此評價,“品牌是好品牌,但幾年前在鄭州,大家聚餐用杜康用的少了。”
“品牌統一固然是好事,但當下杜康面臨的挑戰不僅僅是能否實現真正的‘一笑泯恩仇’。”一位杜康經銷商對記者表示。
杜康“前世”:一家注冊,三家同用,歷史糾紛持續30年
“杜康”之爭已經有了近幾十年的糾葛。
上世紀70年代,河南省的伊川縣、汝陽縣和陜西省白水縣,先后辦起了杜康酒廠,開始研制生產杜康酒。鑒于當時特定的歷史環境,加之商標的意識比較淡薄、法律法規不健全等歷史原因,3家酒廠均以“杜康”命名,而未將“杜康”作為商標注冊。
1980年,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聯合發出《關于改進酒類商品商標的聯合通知》,要求酒的商標應當同其特定名稱統一起來。伊川、汝陽、白水3家酒廠先后以杜康傳人的名義,申請在酒商品上注冊杜康商標。
自此,第一輪杜康商標爭奪戰打響了。最終3方“杜康傳人”達成一致意見:由伊川酒廠注冊“杜康”商標,允許汝陽、白水兩家共同、無償使用,形成了杜康商標“一家注冊,三家同用”的現象。
但好景不長,3家酒廠在銷售、廣告宣傳等方面逐漸出現了分歧,以致3家酒廠對當初杜康商標由伊川酒廠注冊、3家共同使用的協議產生了分歧。
1989年8月,河南汝陽酒廠向國家商標局提出了“杜康河”、“杜康泉”、“杜康村”商標的注冊申請,這一申請的提出,拉開了長達15年的第二場杜康“商標內戰”。
因伊川和汝陽是洛陽市下轄的兩個鄰縣,兩縣分別有伊川杜康與汝陽杜康兩家酒廠,相距十多公里。然而,針對“杜康”品牌的爭奪,雙方激戰十幾年,業界稱之為“兩伊戰爭”(汝陽史稱伊陽)。
2005年,關于“杜康”的商標糾紛再次達到白熱化。北京市高級法院終審判決,撤銷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準予杜康村、杜康泉、杜康河商標注冊”的裁決;但圍繞杜康商標的其他商標爭議卻剛剛開始。
2009年3月29日,洛陽市人民政府的協調下,汝陽杜康、伊川杜康兩家酒廠合二為一,組成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雙方一致決定,依照統一經營管理、統一市場、統一品牌的原則;至此,“內耗”了30多年的河南洛陽杜康兩“兄弟”握手言和。
由于還有一個白水杜康,河南杜康的母公司河南杜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劉更申一直謀劃著統一杜康,對外表示,整合白水杜康的工作一直沒有停止,此前也通過多種渠道接觸和談判過,現在主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隨后,河南洛陽“杜康”開始一致對外,起訴白水杜康商標侵權。2009年4月,洛陽杜康以“商標侵權”將陜西白水杜康送上法庭;同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維持了白水“杜康”的商標注冊,洛陽杜康提起上訴;2010年7月,法院做出終審裁定稱,河南杜康和白水杜康達成和解,陜西“白水杜康”商標依然合法有效。
雖如此,但杜康商標之戰仍在曠日持久地進行著,此次兩場案件再次重燃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