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瀘州老窖國窖酒類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分別下發了《關于部分片區客戶國窖1573違約跨渠道銷售的回購通知函》。因國窖1573的竄貨問題,對違約單位涼山州達達商貿有限公司、重慶乾陽酒類銷售有限公司進行了相應處罰。
涼山州達達商貿有限公司處罰如下:
第一,扣減2017年銷售額244800元,以及相應的市場支持費用;
第二,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被收購的產品予以回購,回購款共計27000元匯入公司市場管理專用賬戶。逾期不履行,將從其在瀘州老窖各營銷體系單位的貨款或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三,按照約定需承擔違約金25200元,匯入公司市場管理專用賬戶。逾期不履行,將從其在瀘州老窖各營銷體系單位的貨款或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重慶乾陽酒類銷售有限公司處罰如下:
第一,扣減2017年銷售額2040000元,以及相應的市場支持費用;
第二,按照約定需承擔違約金210000元,匯入公司市場管理專用賬戶。逾期不履行,將從其在瀘州老窖各營銷體系單位的貨款或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三,按照片取證數量的10倍扣減貴司2016年國窖1573配額:500件;
第四,此次竄貨行為性質為批量性竄貨,經銷單位進入黑名單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