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茅臺營銷公司再度下發處理文件,針對違反合同的經銷商進行通報并追究責任。兩家經銷商被取消經銷資格,省區副經理就地免職,5個省區被通報批評。但茅臺此舉卻引來諸多爭議。
茅臺重罰違規經銷商
茅臺銷售公司在4月27日發布的關于追究新疆等省區履責及新疆劍南酒業有限公司等經銷單位違約責任通報文件中提到,經查實,新疆、山東、天津、浙江、云南、四川6個省區工作執行和落實不力,在規定期限內對茅臺酒市場秩序管控不到位。
根據通報文件,對于違規經銷商的處罰主要有幾個方面,首先是追究新疆區及負責人責任,免去蔡飛新疆區副經理職務;并對山東、天津、浙江、云南、四川5個省區通報批評,要求違規經銷商30個工作日內撤出專賣店裝修,銷毀茅臺知識產權標示、標志、辦理相關手續。
據了解,茅臺營銷公司通報的名單中,違約經銷商的違約表現包括私自向電子商務平臺供貨、跨區域銷售行為和損壞消費者利益和茅臺品牌形象、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茅臺營銷公司根據違約行為輕重對數十家經銷商進行了暫停合同業務辦理、扣減10%履約保證金、扣減2017年約定計劃20%供貨量(分合同類別)等處罰。另外,部分經銷商存在的未提前向銷售公司報備以及擅自變更公司名稱、經營地址或法人,且客戶檔案、日常銷售記錄、月銷售計劃表、進銷存臺賬不健全等問題,被處以暫停茅臺酒業務辦理、扣減10%履約保證金、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等處罰。
頻頻處罰手段惹爭議
白酒行業分析師蔡學飛認為,處罰經銷商行為并不能真正起作用,系列酒銷售渠道多,產品雜,價格亂,并且非熱銷核心產品,強行處罰只會導致表面上的違規更加隱蔽而已。他強調,產品利潤來源于市場,市場受到供求關系制約,企業單方面行為最多只能短期有效,長期看,沒有供需關系調整的控制都是徒勞的。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茅臺處罰經銷商的舉措,目的是為了抑制茅臺飛天價格持續上漲,以防因為產能跟不上價格的上漲而為白酒市場再“造”一次泡沫。
“茅臺處罰經銷商就是對價格進行控制,處理經銷商的 捂盤 行為。”中國食品產業評論員朱丹蓬分析,茅臺飛天價格到達1300元是一個“底線”,市場已經觸碰到了這個底線,茅臺公司必然“出手”,維護市場秩序。
有業內人士透露,近段時間隨著茅臺在股票市場的強勢表現,現貨市場也出現了明顯的人為操作現象,經銷商“捂盤”成風,促使茅臺飛天價格一天一個價。朱丹蓬認為,茅臺的產能跟不上,價格虛高導致產能虛高,造成惡性循環,有可能使白酒市場的泡沫進一步增大,“2011年~2012年市場出現的泡沫導致很多品牌崩盤”。
而有酒商表示,茅臺飛天價格飛漲與自己并無關,主要是投機倒賣商推高了市場價格。如有酒商分批到專賣店以低價購買后,到外地高價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