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糖酒快訊獲獨家爆料,為防止炒單、串貨問題,茅臺酒營銷公司于4月21日下發《關于規范茅臺酒零售業務的通知》,通知主要內容為:
一、 對于以單位團購名義購酒的零售業務,經辦人憑公司領導簽批的購酒函及經辦人介紹信到業務部辦理開票手續;經辦人個人信息備案。
二、對于以個人名義購酒的零售業務,客戶憑公司領導簽批的購酒申請到業務部辦理開票手續;經辦人個人信息備案。
三、客戶憑公司領導簽批的購酒函或購酒申請須在3個工作日內到銷售公司業務部開票,3個工作日內有效,逾期作廢;開票后3個工作日內到物流中心庫房提貨,因客戶原因超過3個工作日未提貨的作退款處理。4月21日前開票的客戶于4月28日前提貨。
四、 同一客戶每次只能開具一張購酒函或購酒申請,每季度不得超過一次。
一位茅臺經銷商表示,此次規定的出臺,對以前零售業務的“規矩”進行了強化。之前提貨只看單子,只要單子是真的,經銷商或者客戶都可以去廠里提貨的。這樣的賺錢方式主要分為兩種:
一種是將資金支付給賣家,賣家將提貨單交予買家,然后陪同買家一起去廠家的庫房提貨;
一種是一起去茅臺廠家財務部門交錢,再支付賣家出廠價到提貨單“標價”之間的差價,這樣賣家也可以陪同買家去庫房提貨。
這兩種操作方式也給炒單、串貨等留下了操作空間。該經銷商表示,提貨單是根據經銷商的情況而制定計劃發放,酒廠對這一塊也是很難干涉的。
“對于團購,實際上需要依賴一些關系才能解決。這一塊更難監管了。”茅臺集團總經理李保芳曾在云南調研時曾要求:要查清茅臺酒真正賣到了哪里,堅決杜絕茅臺酒回流、甩單炒單現象。
“飛天茅臺現在是炙手可熱的產品,此次茅臺出臺新規,很明顯是為了加強監管,防止經銷商炒單、串貨這些現象惡化。”一位茅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