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消息顯示,國酒茅臺營銷公司發布公告對云南4家單位進行處罰。業界認為,這顯示茅臺對經銷商渠道的管理正在持續收緊。
根據此次茅臺發布的《關于追究昆明某公司等單位違約責任的通報》,茅臺在進行市場調研過程中發現位于昆明、麗江、玉溪三地區的4家單位存在銷存數據不符、大部分產品銷售去向不明、損害經銷合同約定的經銷商業模式和經銷秩序等行為。故茅臺對這些經銷商處以通報批評,并扣減10%履約保證金以及扣減5%合同供貨量的處罰。茅臺要求這些單位自通報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并向省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否則將不予恢復茅臺酒業務辦理及不再續簽2018年合同。
除本次公告外,為收緊渠道管控,茅臺在近幾個月內還發布過至少三次通知,其中2月5日,對10家違約經銷商開出了罰單,并對存在哄抬價格、搭售、轉移銷售的5家經銷商進行取消經銷計劃的處罰;3月30日,該公司再次下發通知表示,將對三種擾亂市場的行為進行從重處罰;4月4日更有24家經銷商因為基礎管理問題被茅臺開出了罰單。業內人士表示,茅臺此舉是想保證茅臺酒最終的流向是消費者,而不是一些金融機構或囤貨于個人手中。收緊對渠道的管控,避免惡意炒作導致的終端價格大起大落,或將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成為茅臺最為關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