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山西日報報道稱,截至2017年底,汾酒集團實現酒類收入預計同比增長36%以上,實現酒類利潤預計同比增長70%以上。汾酒2017年的“戰績”高于汾酒在2017年年初簽訂的考核目標。
按照汾酒集團2017年2月與山西省國資委簽下的目標責任書,汾酒在2017—2019年三年時間里,在酒類營收上要分別實現30%、30%和20%的增速;在利潤上均要實現25%的增速。從2017年的實際情況來看,汾酒的營收和利潤均已“超標”,尤其是利潤增速,遠遠超過25%的考核目標,“汾酒速度”再次得到彰顯。
改革的頂層設計已初步到位
據汾酒集團方面的數據,2017年1—11月,汾酒集團營業收入同比增長了14.01%,其中酒類收入同比增長40.68%,尤其是利潤指標實現了較大幅度的增長,僅2017年前是一個月,汾酒就已經提前并超額完成2017年的任務指標。
在近日召開的汾酒2017年經銷商大會上,汾酒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李秋喜表示,2017 年目標任務超額、提前完成,主要是改革力、 營銷力、文化力、產品力四個核心要素在起作用,“改革是第一要素”。
2017年是汾酒改革的元年,自2017年2月28日汾酒集團召開改革動員大會,到2018年1月2日,已經整整300天。300天的時間里,汾酒的改革也備受關注,那么汾酒的改革究竟進展到哪一步了呢?
2017年10月26日,《汾酒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框架方案》已經得到山西省國資委的正式批復。李秋喜在經銷商大會上直言,汾酒集團將陸續完成“1+35”的《汾酒集團體制機制改革整體推進方案》,其中1個整體方案已經出臺,35個配套方案也已經完成了28個,“汾酒改革的頂層設計初步到位了”。
在實際操作層面,汾酒的改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充分放權、放管結合、以管制放、以放促管;在機制創新方面,汾酒以營銷改革為突破口,一次性下放了機構設置、人事調配、考核激勵、投資決策等12項權利,同時明確了獎懲措施、負面清單,制定出臺了關于考核、激勵的一系列辦法,從機制上充分激發了營銷單位內部自主力和活力,真正實現了營銷系統的“松綁”、“加壓”;
二、市場化選人用人,模擬職業經理人制度,實施“組閣聘任制”,通過集體解聘汾酒銷售公司經理層、部門負責人及基層干部職務,采用組閣式聘任的新機制和具有汾酒特色的模擬職業經理人制度,在不改變現有身份和職級的前提下,實現責權利對等、差異化薪酬和契約化管理,實現了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員工能進能出。
三、全員營銷理念落地,機關作風評議與末位懲處,汾酒集團公司層面實施作風評議,推行末位淘汰。全集團公司所有機關部門都是評議的對象,評議結果的最后三家單位領導班子全部降級,真正實現“庸者下、劣者汰”。
卡位中高端,帶動利潤快速增長
按照汾酒集團的這份數據:酒類營收預計增速在36%以上,利潤增速在70%以上,其利潤增速約為營收增速的兩倍。那么,汾酒的利潤增速為何如此之快?從汾酒的產品結構或可窺見端倪。
根據汾酒2017年三季報,青花、老白汾的中高端白酒收入占總營收的68.45%;玻汾的低價白酒收入占比27.62%。汾酒的產品結構有很明顯的升級,而中高端產品也是利潤大幅增長的關鍵所在。
梳理汾酒近來的動作,不難看出,汾酒在次高端領域的決心與信心。
根據汾酒發出的文件,從2017年11月29日上午8時起,暫停53度青花(30)汾酒等11款產品的銷售。多位業內人士分析,旺季停售核心產品,或是汾酒通過供銷關系的調整進一步提升價格,以便在品牌溢價、提升價值方面發力,進而鞏固其次高端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