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電視劇中看到這樣的情節:“將赴刑場之人,如死囚將被處決,家人會送來酒菜,名曰“上路酒”。
給起程、動身者喝的酒,一般不叫“上路酒”,叫“餞行酒”。“上路酒”,通常專指給走向死亡的人喝的,給喝完這酒,就送你“上路”了。
當然,“上路酒”還有別的名字!端疂G傳》第39回,因宋江在潯陽樓題反詩,為蔡九知府送信的戴宗偽造書信,被知府決定押去市曹斬首,先斬后奏。行刑當日,宋江,戴宗兩人被從牢里提出,押至神案前,“各與了一碗長休飯,永別酒”。這“永別酒”,就是“上路酒”。
對這樣的“上路酒”,法律專家的解釋是,中國古代向來有尊重臨終告別權的司法傳統,在對罪犯執行死刑之前,一般都會允許罪犯會見親屬,并會免費提供一頓豐盛 的“上路酒飯”。換句話說,執行刑罰,也體現一定的人道與文明。而據媒體報道,今天給死刑犯行刑之前,并不給酒給其喝。廣州中院法警支隊的法警透露,“執 行死刑前,法警通常會請死刑犯抽三根煙,這樣做一是平撫犯人的緊張心態,二是有著象征意義,就是民間所謂的‘一路走好’、‘上路煙’”。這里的“上路 煙”,與“上路酒”的功能是一樣的,只是,抽煙與喝酒相比,多少少了那么一點氣氛。
中共早期領導人,有著濃厚文人氣息的瞿秋白,1935年在福建長汀就義時,喝“上路酒”的情景給后人留下深刻印象。一位臨場記者當日報道說,臨就義之時,瞿秋白來到長汀中山公園,“全園為之寂靜,鳥雀停息呻 吟。信步至亭前,已見小菜四碟,美酒一甕,彼獨坐其上,自斟自飲,談笑自若,神色無異。”餐畢,出中山公園,步行二華里多,至刑場……瞿一路手持香煙,顧 盼自如,緩緩而行。沿途唱歌。到達刑場后,盤膝坐在草坪上,對劊子手微笑點頭說,“此地甚好!”飲彈灑血,從容就義,年僅36歲。
2003年李揚導演的電影《盲井》,很多人都看過。講的是一個姓唐的和一個姓宋的,將打工者誘騙到小煤礦打工,然后將對方殺死在礦井下,制造事故假象,再作為死者 家屬向礦主索要賠償。后來他們騙了一個輟學找工的孩子,王寶強演的,結果在想把王寶強害死前,姓宋的良知未泯,有些不忍心,找些借口拖延,其中一個借口就 是,還沒給對方喝上路酒呢,姓唐的說小孩說什么酒,姓宋的說,他喝不喝是他的事,咱給不給他喝是咱的事,做事總要講規矩是不是。
這“上路酒”不是酒,而是傳統中國人對生命的敬畏。可今天,似乎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連這樣的敬畏都已經喪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