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酒文化源遠流長,而酒令作為酒桌伴侶,一直跟隨酒文化發展和演變。在《中國酒令大觀》中把酒令分為覆射猜拳類68種;口頭文字類348種;骰子類128種;骨(牙)牌類38種;籌子類78種;雜類56種等六大類,總共達到了726種之多。我們不得不感慨一句:古人真會玩!
一、藏鉤、覆射、猜拳
“藏鉤”是中國傳統猜物游戲,相傳在漢代宮廷中十分流行。“藏鉤令”即是由此而來,即甲方將“鉤”或藏于手中或匿于手外,握成拳狀讓乙方猜度,猜錯罰酒。
“覆射令”是由“藏鉤”游戲發展而來。其基本方法是先分隊,然后讓一方暗暗覆物于器皿下讓另一方猜。射在這里,是猜或度量之意;或一人說出一字,以該字隱某物,令對方也以一字射此物。如《紅樓夢》第六十二回,探春以覆了一個“人”字和“窗”字,令寶釵射一物。寶釵知道探春用了“雞窗”、“雞人”的典故,故射“雞”,寶釵算射中了。唐代詩人李商隱就精于此道,他在詩中寫道:“隔座送鉤春酒暖,分曹射覆蠟燈紅。”
又如猜子令,即一人手握一枚瓜子,左右手一實一空,令對方猜瓜子在哪只手中。也可用三枚瓜子、兩;ㄉ,叫“三紅兩白”,隨意出一拳讓對方猜。先猜單雙,后猜幾枚,再猜紅白,叫作“五子三猜,兩手不空”。
猜拳,它是唐代“手勢令”的后裔。劃拳又作“豁拳”、“豁指頭”,它又有“拇戰”、“拇陣”的雅稱。明代李日華的《六研齋筆記》、清代郎廷極麗《勝飲篇》均有記述。它也是在現代酒桌上常用的一種酒令。
二、飛花令
還有一種是口頭文字類酒令,這種酒令沒有其他行令工具,而只以口頭吟詩、作對、唱曲、猜謎等行令,故名。它發端甚早,春秋時代的“當筵歌詩”、“投壺賦詩”、“即席作歌”,己開后代此令的先河。
《中國詩詞大會》上的“飛花令”就是其中代表。飛花令屬雅令,沒有詩詞基礎的人根本玩不轉它,所以這種酒令也就成了文人墨客們的最愛,就連名字也來源于詩詞之中。“飛花”一詞則出自唐代詩人韓翃的名詩《寒食》中“春城無處不飛花”一句。
古代的飛花令要求,對令人所對出的詩句要和行令人吟出的詩句格律一致,而且規定好的字出現的位置同樣有著嚴格的要求。這些詩可背誦前人詩句,也可臨場現作。行飛花令時可選用詩和詞,也可用曲,但選擇的句子一般不超過七個字。比如說,酒宴上甲說一句第一字帶有“花”的詩詞,如:花開堪折直須折。乙則接“落花時節又逢君”,花在第二字位置上。丙接“月照花林皆似霰”,花在第三字位置上。丁接“人面桃花相映紅”,花在第四字位置上。接著可以是“無可奈何花落去”、“出門俱是看花人”、“深巷明朝賣杏花”。到花在第七個字位置上則一輪完成,可繼續循環下去。行令人一個接一個,當作不出詩、背不出詩或作錯、背錯時,由酒令官命令其喝酒。
女兒令,也是這類酒令的代表!都t樓夢》第二十八回,寶玉、薛蟠、蔣玉函在馮紫英家中吃酒時行的“女兒樂、喜、悲、愁”的令便是。
明清以后,這類酒令發展較快,各種名目層出不窮。清代張潮《下酒物》,即是此類酒令的專著。
三、玲瓏骰子安紅豆
骰子便是色子,中國博戲中六博之一,被視為中國博具之祖。相傳發明于春秋時期,成熟于晉、唐之間,用以占卜、行酒令或作游戲,是一種“娛酒”器物。晚唐詩人溫庭筠曾作詩“玲瓏骰子安紅豆,入骨相思知不知”,大意是寄托愛情與相思。
骰子類的酒令以骰子為行令工具,故名。此令為唐代酒令中比較普遍的一種。張祜、杜牧《骰子賭酒》聯句:“骰子逡巡里手拈,無因得見玉纖纖。”元稹《贈崔元儒》詩:“今日頭盤三兩擲,翠娥潛笑白髭須。”即是描寫擲骰賭酒的情景。
《紅樓夢》中就有不少關于骰子的酒令。如書中第108回寶釵過生日,席間行骰子令,鴛鴦當令官。鴛鴦道:“如今用四個骰子擲去,擲不出名兒來的罰一杯,擲出名兒來,每人喝酒的杯數兒擲出來再定。”眾人聽了道:“這是容易的,我們都隨著。”鴛鴦便打點兒。眾人叫鴛鴦喝了一杯,就在她身上數起,恰是薛姨媽先擲。薛姨媽便擲了一下,卻是四個幺。鴛鴦道:“這是有名的,叫做‘商山四皓’。有年紀的喝一杯。”于是,賈母、李嬸娘、邢王二夫人都該喝。賈母舉杯要喝,鴛鴦道:“這是姨太太擲的,還該姨太太說個曲牌名兒,大家兒接一句《千家詩》。說不出的罰一杯。”
搶紅令,也是屬于骰子類的酒令,工具是六枚骰子。這一種酒令不拘人數,行令方法是:不論人數,用六枚骰子擲,每人擲一次,每次若得“紅四”,則取出,直至六枚“紅四”取完為止。每擲一次無“紅四”者,罰酒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