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由文化部確定并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為使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范化,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并制定“國家 + 省 + 市 + 縣”共4級保護體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關部門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2006年,國務院公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茅臺酒、汾酒、瀘州老窖酒和紹興黃酒等4家單位“釀制技藝”入選。
2008年,國務院公布了“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6家白酒、黃酒和配制酒的“釀制技藝”入選,其中包括五糧液酒、水井坊酒、劍南春酒、古藺郎酒、沱牌曲酒、河南寶豐酒等名酒企業。
接下來,就請跟隨酒報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這20家酒業“釀制技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