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古蘭經》的規定,穆斯林飲酒是一種犯罪。穆圣曾說:“真主棄絕飲酒者、釀酒者、賣酒者、運酒者和盛酒之器皿。”伊斯蘭教的教規是十分明確的、嚴厲的、絕無任何融。因此穆斯林禁止飲酒。
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半島傳播以前,阿拉伯人大多愛喝酒,甚至酗酒成風。(古蘭經)關于戒酒的規定,有一個從寬到嚴的過程。公元622年,穆罕默德先知率領穆斯林自麥加遷徙至麥地那后,有人曾問他穆斯林能否飲酒,先知宣讀了一段古蘭經文作為回答: “飲酒和賭博二者皆包含有大罪,也對人們有益處,但是罪大于益。”當時,并未明確宣布酒為禁品。
后來發現有些穆斯林酒后禮拜時念錯經文,酒后打架斗毆,甚至胡作非為,飲酒才被視為同崇拜偶像,賭博,求簽等一樣的罪惡行為而被嚴格禁止。(古蘭經)稱飲酒等上述行為,“是一種穢行”,“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 。穆罕默德先知進一步規定:“凡致醉品均為非法”。他不僅禁止穆斯林飲用一切與酒有關的致醉物品,而且禁止從事與酒有關的經營。
穆斯林人認為“殺人兇手、溺死者、自殺者、司機、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司機和相認、心臟病和潰瘍發作而死者的逝者幾乎都與飲酒有關,所以《古蘭經》里規定了禁止喝酒這一條,久而久之,不準喝酒也成為穆斯林的一種生活習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