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黑龍江省酒類流通協會、吉林省酒類流通行業協會、遼寧省酒類行業協會在黑龍江省伊春市聯合簽署協議,攜手推進東北地區酒類行業發展。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員參加了會議。協議內容全文如下:
作為我國酒類行業重要的發展區域,東北地區的酒類產業在全國具有重要的行業地位。2014年,東北地區白酒實現產量166.9萬千升,占全國的13.28%;葡萄酒實現產量24.43萬千升,占全國的21%;啤酒實現產量619萬千升,占全國的12.6%。從產量上看,東北地區的主要酒種產量規模在全國占比較大,而東北三省人口數量為1億多一點,占全國的8.22%,由于東北酒主要為地產地銷,加上外來產品銷量,可以看出,東北人均酒類消費量較大,是全國酒類重要的消費地區之一
從目前東北地區的酒業情況看,還存在著結構松散、產業同構度高、互補性不足、競爭大于合作、產業協作力缺乏、流通秩序較亂、營銷模式落后、人才匱乏等狀況。東北地區酒類產業如何形成以共同利益為紐帶的經濟共同體,形成像四川、貴州“中國白酒金三角”以及“蘇魯豫皖”那樣戰略發展格局?如何利用當前國家經濟戰略機遇,發揮自身的特點和優勢,推進東北地區酒類行業同步快速發展?亟待加強探索、研究和合作。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協同發展的指示要求,抓住東北地區一路一帶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的重大機遇,推進東北地區酒類產業協同發展,加強行業協作,搶占行業制高點,黑龍江酒類流通協會、吉林省酒類流通行業協會、遼寧省酒類行業協會,本著“加強聯合、統籌發展,構建區域酒業經濟一體化,促進東北地區酒業的共同繁榮”的指導思想和“優勢互補、協作共贏”的合作原則,經協商決定建立東北地區酒類行業協作機制,并達成以下框架協作協議:
第一條 協作宗旨
按照“優勢互補,協作共贏”原則,參與協作的三省酒類協會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根據東北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各方酒類產業的優勢和特色,互相尊重,自愿互利,按照市場原則推進區域合作,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水平,形成合作互動、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格局,拓展區域發展空間,共創美好未來。
第二條 協作原則
(一)自愿參與。各方本著發展的共同愿望自愿參加東北地區酒業經濟協作,并在協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
(二)市場主導。按照“市場運作,協會推動,企業參與”的方式推進區域間協作。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區域酒業經濟發展中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企業作為合作的主體,依法自主決策投資經營。行業協會主要是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引導區域酒企合作發展方向。
(三)開放公平。堅持合作的公平、開放,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市場開放,加強溝通交流,促進共同發展。
(四)優勢互補。充分發揮東北地區酒產業的比較優勢和合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加強資源整合、產業規劃、市場布局、人才培養交流等方面的優勢集成與互補。
(五)互利共贏。各方應主動改善協作環境、深化協作內容、落實協作措施、提高協作效益和水平,推動東北地區酒產業加快發展、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實現互利共贏。
第三條 協作要求
東北地區酒類行業協作組織應著重從下列四個方面推動協作發展:
(一)創造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促進生產要素和市場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
(二)加強省際之間協調,推動解決發展過程中相互關聯的重大問題。
(三)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共同關注、關心、支持和推進東北地區酒類產業發展,逐步構筑東北區域酒業中的知名品牌,增強區域酒行業的整體影響力、競爭力。
(四)積極與其它兄弟省市行業組織建立廣泛聯系,為本區域企業拓展外埠市場搭建良好平臺。
(五)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積極搜尋整理國家、其他省市區、本區域酒類政策、產業、市場等方面信息,不定期交流,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建立東北地區酒類產銷信譽信息系統和信譽披露制度,通過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手段,提供本地區誠信優質酒類產銷企業的相關信息,發布相關消費警示和不良酒類產銷企業信息,為廣大消費者提供資訊。
第四條 協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協作,拓展協作渠道,各方同意建立協作協調機制。
(一)建立東北地區省級協調會議制度。不定期輪流召開酒業發展協調會議,研究確定區域酒業協作的戰略、方針與機制,協調解決區域酒業協作的重大問題。
(二)建立東北地區酒類協會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定期輪流召開
由東北地區酒類協會會長(秘書長)等領導參加的聯席會,研究落實酒業協調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通報東北三省酒業發展的情況,交流經驗。聯席會議應針對區域酒業協作與發展中亟待解決的普遍性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商討對策。
設立固定的聯絡和工作機構。各省酒類協會明確負責區域協作的具體負責人,負責協調相關會議、活動和聯席會議相關事宜,處理東北酒業協作交流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論壇安排
根據東北酒類行業發展需要,每年召開一屆“東北地區酒類行業協作與發展論壇”,以此作為推動區域酒業協作的重要平臺,按照“聯合主辦、輪流承辦”的方式舉辦。該論壇與聯席會議有機結合,原則上每年舉辦一次。下一屆論壇承辦方在當次論壇議定。論壇的規模、形式、內容由承辦方提出建議方案,經三省協會協調會議商定。
第六條 本協議2015年8月14日簽署。一式三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 各方代表簽字:
黑龍江省酒類流通協會 吉林省酒類流通行業協會
遼寧省酒類行業協會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