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赴茅臺開展消費稅調研工作,并召開座談會。自2015年以來,白酒消費稅改革進度一直是行業關注的重點,此次國稅總局赴茅臺集團調研消費稅相關情況,再次引發業界對白酒消費稅征收情況的關注。
消費稅占比較高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赴茅臺開展消費稅調研工作,并召開座談會。茅臺集團相關財務人員就稅務稅收工作向調研組提出相關意見及建議。
消費稅是白酒行業最重要的稅種。根據年報,2016年貴州茅臺“稅金及附加”總計65.09億元。其中,當期繳納消費稅達50.95億元,同比增長105%,占稅金及附加近80%。而同期營業收入為388.62億元,消費稅/營業收入比率為13.11%,較上年同期提升5.5個百分點,為歷年最高。
除茅臺等高檔白酒外,以生產光瓶酒為主的順鑫農業,其消費稅占比收入也較高。年報顯示,其2016年“稅金及附加”12.79億元,其中繳納消費稅10.58億元,而2016年順鑫農業的白酒收入52億元(營業收入總計為111.97億元),消費稅占白酒收入的20%。此外,山西汾酒2016年消費稅占收入比超過15%。
五糧液、瀘州老窖、洋河股份等白酒企業的消費稅占比則較低。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這些企業存在部分生產外包,由外包企業代繳消費稅,費用計入成本,故消費稅較低。以洋河股份為例,年報顯示,其2016年消費稅為2067萬元。公司表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蘇雙溝酒業應交消費稅均由受托生產企業代扣代繳,消費稅及附加則計入公司產品生產成本;2016年代扣代繳消費稅及附加為15.74億元。因此,實際消費稅占比營業收入為9.5%左右。
調整方式尚不確定
自2015年以來,關于白酒消費稅調整的進程一直受到白酒行業關注。從1994年正式設立消費稅開始,白酒行業消費稅經歷8次改革。1994年設立消費稅時,白酒消費稅政策為從價征收,糧食類白酒稅率為25%。2001年,白酒消費稅調整為從量從價復合征收,即按生產環節銷售收入的25%和銷售量每公斤1元計算繳納。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稅改引發了白酒行業大變局。當時多數白酒企業以生產中低檔白酒為主,以量取勝,征收從量稅加速了這些企業的產量萎縮甚至停產。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董事長李秋喜此前提出建議,取消白酒0.5元/斤的“從量定額消費稅”。李秋喜認為,白酒從量計稅政策變相鼓勵了白酒企業追求高端酒,導致產品結構失衡。“不分高中低檔白酒,一律每斤加收0.5元,使得生產中低價位白酒的稅收成本顯著上升。為減輕負擔,許多企業壓縮優質低價白酒產量,大幅增加高價格的產品。”他指出,取消白酒產品的“從量定額消費稅”,可以有效提升行業骨干企業增加低價產品,參與市場競爭,從而增加白酒稅收。
2006年,糧食白酒與薯類白酒的差別稅率取消,從價統一調整為20%。2009年,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出臺,規定若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情況在對外銷售價格的50%-70%范圍內自行核定。2015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再次出臺關于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公告,強調工廠賣給銷售公司的計稅價格不得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的70%。
2016年,中國酒協與國務院研究中心就白酒消費稅調整方案,上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等多個部委,以作參考。調整思路是將征收環節從以往的生產或進口環節,轉為向批發或零售環節。
洋河股份表示,目前國家消費稅征收改革尚未正式落地,如何調整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如果消費稅稅賦調高會增加企業的稅務成本,將對行業整體利潤產生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