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記者從黑龍江省食藥監局獲悉,該局近期印發了《關于加強白酒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監管部門將按照分級分類監管原則,對白酒生產企業和小作坊每年監督檢查不得少于4次,對白酒經營企業每年監督檢查不得少于2次。
據介紹,監管部門將加強對白酒中甲醇、氰化物、塑化劑、甜味劑等重要安全指標的檢驗檢測,將白酒標簽標識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作為監督抽檢的重點。
此外,監管部門還將嚴厲打擊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或小作坊核準證生產加工白酒行為,嚴厲打擊使用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白酒的黑窩點、黑作坊和銷售不符合規定的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