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加拿大安省政府表示,將來無意嚴格限制超市的啤酒銷售數量。
安省財政廳長蘇善民9月18日在談及將準許省內數百家超級市場銷售啤酒時表示,將按地區頒發啤酒經銷執照,并大致規定獲準出售啤酒的超市每年銷售數量,但省政府無意“嚴格限制”一家超市每年可以出售多少啤酒。
為了打破啤酒鋪(Beer Store)的壟斷和方便消費者,省政府今年稍早時宣布,2018年將允許省內450家雜貨店出售六罐裝的啤酒,允許酒類管制局(LCBO)的商店出售12罐裝的啤酒,但只有啤酒鋪有權經銷24罐裝啤酒。
安省政府的這一系列改革措施,均是根據一個省長顧問委員會提出的建議。由多倫多道明銀行(TD Bank)前總裁暨執行長克拉克擔任主席的省政府資產評估委員會,專門負責設法提升酒類管制局、安省發電公司(Ontario Power Generation)和安省輸電公司電力一號的經濟效益。他在建議報告中提出,與外資擁有的安省啤酒鋪簽訂的協議對省政府不公平,理應與擁有448家門市部的啤酒鋪重訂協議,要求他們支付更高的稅率,而且不準將這筆新稅轉嫁給消費者。
在擴大啤酒銷售范圍方面,克拉克與該委員會成員們建議,每家獲準經銷啤酒的超市,每年最高啤酒銷售量不是超過100萬元,但連鎖超市公司可在他們屬下各門市部之間自行平衡。
蘇善民說,省政府將按照地理位置均衡地向各地超市頒發啤酒經銷執照,使所有地區都有銷售啤酒的超市,在銷售數量方面也只有大致的規定,但不會嚴格規定一家超市每年最多只能出售多少數量啤酒,省政府無意實行啤酒銷售配額制度。
但是在野的安省保守黨說,安省自由黨政府實際上限制一家超市每年最高不能出售超過300扎六罐裝啤酒,這對近年來發展很快的小型精釀啤酒業者相當不利。
蘇善民未直接回答,如果超市出售的啤酒數量超過上限,是否會遭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