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酒業協會秘書長宋書玉日前公開表示,歷時12年探討的年份酒行業標準有望在今年發布。根據標準體系,年份酒企業要取得生產準入資格,且每批次生產量應在中酒協備案。準入制度一旦建立,將消除90%以上的年份酒亂象。
由于缺乏標準,年份酒的“年份”長期處于企業自說自話狀態,對消費者頗具迷惑性。新京報記者近日走訪市場發現,年份酒存在夸大年份、模糊標注、標準混雜等行業亂象。一些剛成立幾年的小廠卻推出了“30年陳釀”,汾酒、古井貢酒等年份酒僅用“20”、“年份原漿”等模糊表述打“年份”擦邊球。
業內認為,一些企業試圖通過標注年份來提高產品溢價能力,但往往是偷換概念、以次充好。年份酒標準的出臺對界定“年份”概念、規范企業標注等有一定作用。不過該標準并非強制,行業洗牌效果有限。
亂象1 夸大年份提高身價
“這邊5年、10年、20年的年份酒都有,汾酒、古井貢酒、口子窖你要什么牌子?”北京豐臺一家酒水銷售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年份酒在其店鋪較暢銷,平均一上午可售出一箱(6瓶),總體收入可觀。而消費者普遍認為酒越陳越香,送禮也有面子。
事實上,年份酒起初流行于國外,是葡萄酒、白蘭地、威士忌等酒類的等級概念。上世紀90年代,“年份酒”概念引入我國白酒市場,指的是酒從原料生產出來(原酒),經過儲存(陳釀)、勾兌成成品的時間,即陳釀時間。如“30年陳釀”,并非整瓶酒存放了30年,而是在基酒中添加一定比例的30年陳酒。
按照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的說法,存放二三十年及以上的白酒(基酒),用不同年份的酒勾兌后,基酒含量至少超過50%才能標注酒齡。但據山東溫和酒業集團總經理肖竹青透露,一些企業建廠沒幾年就推出10年、30年的年份酒。這些酒廠往往從外廠購買少量年份稍長的原酒做引子,實際上一瓶所謂的“年份酒”里大部分用的是一、兩年的新酒,標簽標注的卻是時間最長的原酒年份。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四川瀘州陳香酒業成立10年,推出有瀘倉“三十年窖藏”。貴州漢臺酒業有限公司成立20年,推出的“漢臺典藏”系列酒主打“6年基酒+30年份老酒”概念。漢臺酒業企業店客服解釋稱,產品中6年基酒占多數,只添加了少數30年酒,口感上更醇厚。
伴隨年份酒“酒齡”的增長,其售價也水漲船高。“漢臺典藏”系列酒售價為768元(500m×6瓶),約是漢臺酒業非年份酒價格的3-5倍。汾酒集團出產的“青花30”年份酒售價為每瓶400余元,高出“青花20”百余元。郎酒“紅花郎10年”官方指導價為458元/瓶,“紅花郎15年”則達到698元/瓶,相差240元。
酒水分析師蔡學飛認為,一些企業試圖通過標注年份來提高產品溢價能力,但往往是偷換概念、以次充好。因為缺乏年份酒標準,企業可以對所標注年份任意解讀,只要自圓其說即可,而老百姓也普遍缺乏年份酒的科學概念,極易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