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微酒記者獲悉,在5月7日舉辦的遵義市(仁懷市)酒業協會2021年第二次會長(擴大)會議上,遵義市(仁懷市)酒業協會發布了《杜絕和抵制借助慶祝名義從事商業牟利行為的倡議書》。
倡議落實“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的指示,倡議“8杜絕”和“2不用”。
作為醬酒的核心區域,遵義市(仁懷市)酒業協會的這份倡議有何含義?醬酒熱下,這份倡議的背后又蘊含了哪些深意?
01、向違規宣傳說不!遵義酒協倡議“8杜絕”、“2不用”
據了解,本次倡議的內容共有十條,主要內容見下圖:
仔細觀察可以發現,上述10條內容,第四到第九條本身就是法律明確禁止的內容,而1、2、3、10條卻與酒業具有較大關聯。
在微酒記者看來,出臺該文件的目的主要有兩點:
一是順應有關部門要求。今年以來已經有多地主管部門出臺相關文件,要求相關單位嚴格按照《廣告法》及商業營銷宣傳管理相關規定要求發布商業廣告、開展商業營銷宣傳活動,堅決抵制借慶祝名義從事商業牟利活動。
對比之下可以發現,本次的《倡議書》與上述文件內容有較大的重疊。
二是抵制醬酒宣傳亂象。近年來除少數酒廠外,所謂“特供酒”“專供酒”“內供酒”已基本告別了生產和銷售,但隨著各類獎項的興起,各種“紀念酒”“獎章酒”又接踵而來,少數企業甚至偽造或放大相關獎項,借機牟利,嚴重影響了醬酒的整體聲譽。
基于上述內容,可以看出,本次出臺該倡議書,除針對各類“蹭”建黨百年熱點的外,也是對此前的各類“特供酒”、“專供酒”、“內供酒”、“紀念酒”、“獎章酒”進行反制。
02、打擊虛假宣傳,不是說說而已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該《倡議書》并不具有法律效益,但從仁懷市和此前各地部門的動作來看,本次的《倡議書》絕對不是空穴來風。
去年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便針對各類違反法律法規進行商業炒作的行為發布了通過,嚴禁以 “特供”、“內供”、“特需”、“專用”、“專供”以及宣傳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為噱頭進行商業炒作。
據通告顯示,仁懷白酒包裝材料經營戶、白酒生產和銷售經營戶、電子商務經營者等要立即開展自查,凡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進行商業炒作的,立即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并同時采取停止發布廣告、拆除廣告、取消活動、銷毀產品、召回產品等措施消除影響。
另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5月6日消息,記者日前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獲悉,自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共監測網站、網店超過350萬個(次),商品和廣告信息1.4億條,共發現涉嫌違規商品信息2087條,涉嫌違規廣告信息2447條,共查處案件130件,罰沒款339萬元,其中煙酒是主要產品。
實際上,特供酒的興起或許可追溯到幾年前,當時著名白酒品牌常借進入國宴、國賓用酒的事實來做品牌宣傳,視之為一種資本。雖然后來這種有悖于社會平等心理的行為被有關部門明文規定禁制了,但特供現象并沒消除,不少小酒企還是熱衷于這種特供、專供的營銷手段,在中國的官本位意識里,搭上公權消費自然會帶動平民跟風消費。
白酒行業又確實有這種自上而下的消費習慣。普通消費者對“特供”這種帶點神秘色彩的酒標另眼相看,消費特供酒約等于“體驗特權人士生活”。在送禮消費市場,送禮者講究面子與夠意思,看重的是包裝、檔次,對高價不但不排斥,還覺得越貴越能體現自己心意;而收禮者往往懷有虛榮心,即便事后發覺特供品有問題,也不會投訴維權。
不過近年來隨著消費意識的崛起,這種“特供酒”“專供酒”市場份額也不斷縮減,與之替代的是各類“洞藏酒”“珍藏酒”的興起,不過后者在這兩年也多次因虛假宣傳被多個部門處理。
針對這些行為,中國酒業協會理事長宋書玉在日前的中國酒業協會第六屆理事會第二次(擴大)會議上表示,通過概念表達品質隱患很大。“酒企應該堅決反對通過概念創意隱含表達品質。”宋書玉如是建議。(原標題:【微酒獨家】遵義酒協出重拳:“8杜絕”、“2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