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糖酒快訊獲獨家爆料,國酒茅臺營銷公司發布《關于追究銅山縣陳貝酒業有限公司違約責任的通報》,通報指出:
銅山縣陳貝酒業在正常營業時間關門停業未向公司報備,按雙方共同承諾遵守的相關管理規定,決定追究銅山縣陳貝酒業有限公司違約責任:
一、黃牌警告;
二、扣除10%履約保證金,并自通報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補繳履約保證金;
三、扣減營業員一個季度工資補貼;
四、自通報之日起7個工作日完成整改并向省區提交書面整改材料,逾期未整改的,加倍追究責任,直至解除合同。
五、江蘇省區15個工作日內復查整改情況并簽字蓋章后移交渠道管理部備查。
公開資料顯示,銅山縣陳貝酒業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冊資本50萬元,曾因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業內人士表示,茅臺發文處罰不按約營業的專賣店是管理專賣店的一個縮影,通過處罰迫使專賣店執行公司的戰略規定,維護自身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