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深陷“財報造假”輿論風波的茅臺,緊急發布澄清公告指出,該公司不存在截留利潤方便股權激勵的情況,題為《茅臺財報涉嫌造假:隱藏利潤45.66億元或為方便做股權激勵》等相關報道并不屬實。
對于利潤問題茅臺稱,2016年,經銷商從打款到提貨需要兩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三季度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基酒不足,經銷商按計劃打款,造成公司三季度預收賬款大幅增加。四季度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基酒供應充足,供銷基本平衡,四季度預收賬款基本與三季度持平。關于消費稅問題,2015年12月,貴州省國稅局下發《關于核定部分白酒產品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通知》,因此茅臺消費稅稅基提高,消費稅增幅較大;茅臺從未侵占股東利益,按照《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司擬實施現金分紅約85.26億元,占公司2016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51%。同時,茅臺強調公司尚未啟動股權激勵有關工作。
據了解,國內白酒龍頭企業貴州茅臺于4月17日被曝出該公司或為高管股權激勵造假2016年業績財報,少報營收、虛增消費稅,總計隱藏利潤45.66億元。業內曾質疑稱,茅臺母公司的營業成本主要是茅臺酒生產成本,合并報表的營業成本也是茅臺酒生產成本,但母公司2016年營業成本40.12億元,而合并報表營業成本34.1億元。兩組數據出現近6億元的差距,具有疑點。且茅臺2016年合并報表中,預收賬款175.41億元,同比上年增長112.32%,增長原因為經銷商預付貸款增加;經營現金凈額達375億元,遠高于茅臺凈利潤167.18億元。由此推測,茅臺部分利潤被隱藏。此外,茅臺去年翻倍增長的消費稅也引起業內關注。據財報數據顯示,2016年茅臺由于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近50.95億元,同比2015年的24.86億元,增長幅度近105%。“假設茅臺的消費稅跟茅臺酒收入完全匹配,反推可得,2016年茅臺的消費稅應為29.56億元,虛增21.39億元。綜上可得,茅臺少披露的收入和虛增消費稅疊加計算,該公司去年被疑隱藏利潤高達45.66億元。”業內分析人士稱。
對于茅臺被疑為高管股權激勵而財報造假一事,會計從業人士指出,企業如果為高管股權激勵虛增消費稅隱瞞利潤的行為涉嫌違法。茅臺2016年消費稅增幅翻倍與當年營收增幅相差較大,如果茅臺存在瞞報營收行為,而該部分收入不是通過正常會計手段進行利潤調節的話,該企業將會被證監會審查及懲處,企業法人及相關高管也將受到法律制裁。
一位不愿具名的白酒營銷專家告訴記者,茅臺陷入被疑財務造假的輿論風波后,基于其目前體量、品牌優勢以及產品熱銷表現,市場動銷層面暫時不會受到太大沖擊。但目前僅是該公司單方發聲,可如果事情出現發展,比如經查后屬實或部分屬實,該企業將在政策層面接受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