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熟悉國企改革的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關于國企改革的具體員工安置方案,在以政策法規為依據下,應該更加細致靈活處理,以免再次發生類似反映訴求的事件。近日表達訴求的沱牌舍得集團部分職工目前已全部復產。4月6日,記者從該集團多位職工處獲此消息,員工以部門為單位開始簽訂支持該公司改制、遵守勞動紀律和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的承諾書。記者同時獲悉,已有員工開始起草章程,著手成立沱牌員工維權委員會,準備依法維權。有熟悉國企改革的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關于國企改革的具體員工安置方案,在以政策法規為依據下,應該更加細致靈活處理,以免再次發生類似反映訴求的事件。
職工復產
4月6日晚,沱牌舍得發布公告稱,后期將在廣泛征求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對職工安置實施方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并依據相關規定和程序提交公司職代會表決。在此期間,絕大部分職工均按照公司要求依法合理反饋意見,存在部分員工聚集反映訴求,縣政府、沱牌舍得集團和公司高度重視,正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
該提示性公告稱,經咨詢射洪縣國資局,沱牌舍得集團戰略重組的報批工作正在順利推進。
沱牌舍得集團的國企改革可謂一波多折。經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多輪公開掛牌,最終通過公開網絡競價,天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洋控股)獲得受讓權,競價結果為沱牌舍得集團每股價格23.51元。射洪縣政府向投資者轉讓所持沱牌舍得集團38.78%股權,總價為10.37億元,戰略投資者對沱牌舍得集團增資擴股11844萬股,總價為27.85億元, 投資者共計出資38.22億元。
據沱牌舍得詳式權益報告書,射洪縣政府與天洋控股于去年11月2日簽訂了《股權轉讓及增資擴股協議》。該協議生效起10個工作日內,天洋控股將股權購買價款和增資擴股款一次性支付到西南聯交所銀行賬戶。
根據《四川省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轉讓國有產權的價款優先用于支付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和移交社會保險機構管理職工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償還拖欠職工的債務和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射洪縣政府發布的通報稱,沱牌舍得集團依法向職工傳達公司改制職工安置預案,引發部分職工在公司廠區、大門等地聚集,一定程度影響了企業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通報寫到,“4月4日,射洪縣公安局組織公安民警前往沱牌集團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并對放假期間滯留廠區和車間的人員進行勸離和清離,確保公司正常秩序。”
4月6日,該集團職工上傳給記者承諾書,并告知所有職工均已復產。
記者還獲悉,沱牌舍得廠區已通告:3人因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一人被刑事拘留十天,一人被行政拘留,還有人被教育和訓誡。
職工安置應靈活處理
“當初沱牌舍得集團掛牌轉讓時,我們作為戰略投資者曾經想進入,但員工安置沒有達成一致。”4月5日,曾在復星集團食品飲料事業部負責沱牌項目的投資人在電話里對記者說。
他表示,就投資者支付的股權購買價款多少用于沱牌舍得集團在冊員工安置,當時射洪縣政府報的是總費用,但復星集團希望安置費用能一筆筆具體落實到每位在冊員工身上。
該投資人稱,復星集團當時堅持按人頭計算安置費用,就是希望把安置工作做到更細致,以更好的妥善安置職工。
國企改制往往涉及到成千甚至上萬員工,安置工作難度可想而知。同樣是國企引入戰略投資者改變國有性質,國企員工身份轉變,4月6日,重慶啤酒(13.780, 0.19, 1.40%)(600132.SH)有高管告訴記者,在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計算上,重慶市國資委采取了要求高管的補償金基數和普通員工一樣,中層干部的補償金基數自愿和普通員工相同的做法,該集團所有員工都按照企業月平均工資5000元來計算補償金。
2010年,重慶啤酒第一大股東重啤集團將持有該公司12.25%國有股權掛牌出售,嘉士伯最終以每股40.22元的價格受讓重啤股權,收購金額高達23.84億元。收購完成后,嘉士伯持有重慶啤酒比例增至29.71%,成為第一大股東。
原本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相關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于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本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計算,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但重慶市采取了靈活處理的辦法。
對此,上述國企改革專家向記者解釋,在員工安置上,政府和企業完全可以統一按照企業月平均工資作為補償金基數,來發放補償金。
沱牌舍得集團部分員工訴求補償金太少,尤其是有的正式工認為其身份補償應區別于聘用工和勞務工。目前,沱牌舍得集團安置草案確定的補償年限和補償基數是以2008年《勞動合同法》為界,分前后兩段算。對此,親歷了河南省糖酒公司和寶豐酒業兩次國企改制的白酒專家晉育峰提出,在上世紀80-90年代,國企的職工月平均工資和企業月平均工資往往較低,一般來說,大型國企的工資是上漲的。如果改制前一年是職工個人工資最高的階段,建議補償基數統一按照前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補償。有國企改革專家也稱,按照法律規定,可以不分段進行員工安置。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者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對此,晉育峰指出,要分清員工在冊檔案工資和實發工資是否對應,有的困難企業往往檔案工資漲上去了,但實際工資沒有漲。還有,獎金算收入,可不可以進入補償金基數?
他表示,就高不就低,是國企改制員工安置應該堅持的原則之一?紤]到國企并不是領導者一人做出的貢獻,國企員工作為主人翁都為企業發展創造了價值,除了經濟補償金,還可以讓地方政府追加工齡補貼、全民所有制固定工補貼、全民所有制合同工補貼等項目。他表示,寶豐酒業共有2375名在冊職工,職工安置費為1.39億元,按同等比例,射洪縣政府在安置費用上可以依法為國企職工多考慮。
對此,有國企專家也表示,國企改制涉及員工安置,員工除了縣政府文件可以參照,還可以在市政府、省政府文件找依據。國企改制除了上述提到的法律,還有《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有關問題通知》(2002年859號文)可以參照。但對補貼,沒有國家文件做統一規定。
晉育峰最后說,國企改制員工安置只能相對公平,只要大多數人滿意,改革就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