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近日公布2016年1月進境不合格食品、化妝品信息,有51批次、10.64噸葡萄酒在入境檢測時發現不合格,超40批次進境葡萄酒因包裝、標簽不合格被退運或銷毀。其中,有34批次葡萄酒因標簽不合格被退貨或銷毀。
記者發現,智利卡羅酒業集團出品的“星得斯拉丁之星紅標紅葡萄酒2013”赫然在目,因“包裝不合格”,被銷毀的該產品達到近7.41噸,名單顯示由江蘇東帝聯合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申報進口。
而由一家叫做青島虎橋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口的一些名莊葡萄酒,如碧尚女爵酒莊紅葡萄酒、愛士圖爾酒莊副牌紅葡萄酒、寶嘉龍酒莊副牌紅葡萄酒等則因“標簽不合格”的原因也是直接被銷毀。
從名單中可以看出“標簽不合格”和“包裝不合格”是被銷毀或退貨的主要原因。
在這批不合格名單中,由青島方洲源進出口有限公司申報進口的卡瓦桃紅葡萄酒2012來自葡萄牙、由青島鷹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申報進口的索蒙塔諾桃紅葡萄酒來自西班牙,不合格原因均為“干浸出物不合格”。另一批次來自西班牙的魏德加拉斯因佩里亞爾白葡萄酒同樣因“干浸出物不合格”而被銷毀。
干浸出物是葡萄酒在一定物理條件下非揮發性物質的總和,包括游離酸及鹽類、單寧、果膠、低糖、礦物質等,它不僅影響葡萄酒口感,也是體現葡萄酒品質的關鍵指標。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葡萄酒》(GB 15037-2006)規定,干紅葡萄酒的干浸出物不得低于每升18克。
近年來,鐵含量超標已成為進口葡萄酒不合格退運的主要原因之一。來自西班牙的圣羅奧紅葡萄酒、唐法德里克珍藏干紅葡萄酒(特級珍藏)鐵超標都被檢出鐵超標,涉及產品1.54噸。
我國葡萄酒國標規定,鐵含量不超過每升8毫克。一般情況下,葡萄酒中的含鐵量為每升2毫克至5毫克。葡萄酒中鐵超標可能是原料種植、釀造、生產過程中帶入,與金屬容器工具接觸,也可能是在澄清葡萄酒的過程中,加入明膠及魚膠造成鐵含量增加。
質檢總局通報內容顯示,以上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都已依法做退貨、銷毀或改作他用處理,未在國內市場銷售。
根據業內知情人士向葡萄酒經銷商內參記者透露,中國海關今年明顯加強了對進口葡萄酒的監督管理。如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自2016年3月28日起,凡實驗室檢測結果與檢測產品標簽不一致的產品,如葡萄酒中文標簽上未標注山梨酸,經實驗室檢測,檢測出山梨酸的產品;符合性檢測結果與中文標簽不一致的產品等,一律退運銷毀,不得進行標簽整改。
在此,葡萄酒經銷商內參再次提醒各位葡萄酒進口商朋友們,海關進口相關手續要齊全,標簽和包裝以及葡萄酒的各相關指標一定要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要求,否則,將會承擔巨大的風險和無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