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劉嘉玲向媒體表示,自己剛在法國波爾多與酒莊談好價格與合作方式,并確定以她的英文名為名,推出個人品牌紅酒。這也是繼姚明之后,第二位以自己的名字作為紅酒品牌的明星。
這幾年,文藝界公眾人物跨界“玩”起葡萄酒早已不是新鮮事。比如著名演員趙薇、球星姚明分別在海外收購了酒莊或者擁有屬于自己的品牌葡萄酒。去年,澳大利亞天鵝莊發布了孔雀品牌葡萄酒,以知名舞蹈藝術家楊麗萍的經典作品《孔雀》為品牌名稱。
業內人士認為,伴隨著葡萄酒文化在國內的興起,企業邀請明星代言葡萄酒或者明星親自參與酒莊的經營管理、葡萄酒的釀造生產,無非很大程度上都是在借助明星本身的影響力和知名度進行葡萄酒品牌的宣傳推廣。明星跨界葡萄酒不失為一種有效的市場營銷策略,會吸引該明星的粉絲,起到品牌推廣的效果。但另一方面,從長遠來看,葡萄酒本身的品質才是決定因素。
記者調查發現,在法國波爾多,包括其他歐洲老牌葡萄酒生產國,中國人很難購買到真正優質的酒莊。像趙薇在波爾多圣埃美隆產區所購的夢洛酒莊,并非頂級或者特別知名的酒莊。
業內知情人士透露,一般來說,在波爾多等“舊世界”葡萄酒產區,大多數國內企業和個人收購的酒莊,都是原本經營不善的酒莊,好的酒莊特別是有家族傳承的酒莊不會輕易出售。“新世界”酒莊相對高的性價比令很多國人趨之若鶩。像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這樣的南半球國家,對于當下熱衷反季旅游的中國人,意味著另一種吸引力。
無論波爾多,還是“新世界”,國人包括明星收購都存在一定風險。波爾多有傳統葡萄酒列級制度,波爾多酒莊有歷史文化傳承,通常世襲,不會出售,待售的都不是特別好的酒莊,中國人收購后,文化差異以及管理經驗上的不足,使其難以升級,能夠維持原狀已經很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