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節期間向來被認為是白酒銷售的旺季,國酒茅臺的銷售當然也不例外。但是如若一些經銷商惡意競爭、低價傾銷就會影響原有的價格體系,就會引起市場混亂。1月4日,國酒茅臺(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針對個別經銷商、專賣店違反合同約定,對相關的違約經銷商進行了處罰并作通報處理。
茅臺對16家經銷商開罰單 穩定春節價格體系
新年伊始,茅臺就有大動作,開出2016年首張對經銷商的罰單,業內專家告訴佳釀網(微信號:jianiang_cn)記者此舉茅臺也是為了震懾經銷商,規范經銷商行為,保障現有的價格體系,保證春節期間的價格穩定。通報中公布了16家受罰經銷商,其中3家經銷商將不能再續簽2016年茅臺酒合同,并扣除全部信譽保證金;3家經銷商被罰紅牌警告,經銷商茅臺酒按850元/瓶回收,扣除20%信譽保證金,星級評定下調一級,并扣減2015年度茅臺酒合同計劃的20%來簽訂2016年茅臺酒合同計劃,且2015年合同外增加的計劃不轉入2016年合同;還有10家經銷商被罰黃牌警告,茅臺酒按850元/瓶回收,扣除20%信譽保證金,星級評定下調一級。
1月5日國酒茅臺(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發表鄭重聲明,敬請存在以上行為的貴州茅臺酒經銷者,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并嚴格執行合同約定,如有違者,聲明人將依法積極采取維權行為。同時,為避免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自覺抵制和舉報以上不法行為,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對于低價傾銷和假冒偽劣茅臺方面稱都將嚴厲打擊。“低價傾銷是一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不僅會擠占同一市場內其他正當經營者的市場份額,導致同類產品滯銷,損害生產者利益,更為惡劣的是將從根本上造成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混亂。”“至于以低價為噱頭銷售假冒偽劣貴州茅臺酒等產品,更是一種既不利己更不利人的違法行為,全社會要共同抵制,堅決打擊。”
茅臺方面也表示,以普通53度500ml貴州茅臺酒為例,茅臺向經銷商的統一供貨價格為819元/瓶,在綜合相應的財務成本、人員工資、店面費用等后市場終端價格最低應為850元/瓶,若更低可能涉嫌低價傾銷及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也提醒消費者要謹慎購買。
2016年茅臺維護價格體系決心重措施多
在2015年12月21日茅臺經銷商聯誼會閉幕式上茅臺酒股份公司黨委委員、股份公司副總經理杜光義做了重要講話,尤其強調要抓好元旦銷售工作和2016年必須維護茅臺價格體系。
杜光義也提到2016年為維護價格體系,茅臺將加強終端終端服務,深入了解消費者,與消費者溝通。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價格體系。建立共享共贏機制,實現價格管理的良性循環。茅臺也將繼續在專賣店開展品鑒、真假識別、節日促銷活動,在人力、資金方面給予一定支持。同時提高服務水平,夯實市場基礎。這一系列動作都將有利于維護現有的價格體系,保證經銷商利益。
據佳釀網記者獲悉早在2015年12月10日,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針對茅臺酒的銷售和發運專門發函做出了安排:
一、從12月10日起,一次性采購在2噸(含)以上的貨物,將安排分批發運。
二、物流中心按照先遠后近的原則,開票時間順序和區域價格情況安排貨物發運。
三、即日起,公司不再簽批調劑2015年度計劃。
四、物流中心要嚴格控制遵義、銅仁、畢節地區的業務。其他區域可在中轉庫覆蓋范圍內辦理自提,不再安排茅臺庫房自提業務,公司按0.68元/噸(毛重)/公里給予運費補貼。
“茅臺集團上述舉措、對于其經銷商渠道的嚴格管理最終的目的也是為了維護其產品在終端市場的價格體系。”業內專家這樣跟佳釀網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