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牌舍得8日晚間公告稱,公司因合資合同爭議被馬來亞玻璃產品私人有限公司提出仲裁,并于近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通知。
根據公告,2001年8月8日,馬玻公司與沱牌舍得共同投資設立合資經營四川天馬玻璃有限公司并簽署《四川天馬玻璃有限公司合同》,其中馬玻公司出資額占天馬公司注冊資本的60%,沱牌舍得出資占40%。馬玻公司認為,沱牌舍得違反《合資合同》,包括不當提起仲裁旨在使天馬公司騰退租賃土地與廠房、阻撓天馬公司董事會的召開、阻撓天馬公司進行必要公司登記、在公司發起的訴訟中阻撓天馬公司應訴和抗辯、阻撓天馬公司總經理履行其職務等。
馬玻公司申請提出,裁決沱牌舍得繼續履行《合資合同》;補償馬玻公司與該次仲裁相關的全部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暫計人民幣200萬元;并負擔該案全部仲裁費。
沱牌舍得表示,該案尚未進行仲裁,公司無法準確判斷該次公告的仲裁事項是否對公司當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