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兩份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對我市網上交易進口酒類商品和網上交易進口乳制品的質量信息進行規范。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組織制定了兩份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網上交易進口商品質量信息規范酒類》和《網上交易進口商品質量信息規范乳制品》。文件均為首次發布,將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據此,在網上交易的進口飲料酒和乳制品的商品基本信息應包括名稱、凈含量和配料表、生產(灌裝)日期、經銷商(或代理商、進口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貯存條件及原產國(地區)等。經銷商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和合格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此外,酒類和乳制品都應附有中文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