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網上交易進口酒類和乳制品,必須注明銷售商獲得的授權應能夠逐級逆推回代理商以及追溯碼。
為規范進口酒類和乳制品網上交易,市場監管局出臺了兩項標準化指導性文件—《網上交易進口商品質量信息規范酒類》和《網上交易進口商品質量信息規范乳制品》,兩項交易規范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酒類信息規范》要求,進口酒類進行網上交易前,其商品信息除了必須包含名稱、凈含量和規格、酒精度、配料表、生產(灌裝)日期、經銷商(或代理商、進口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貯存條件及原產國(地區)等基本信息外,注冊商標、商品條碼號和商品圖片同樣不可或缺。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信息還必須包括準許銷售的相關資質證明,且銷售商獲得的授權應能逐級逆推回代理商。如銷售商為3級代理商,則需提供1級代理授權文件和商標注冊證、2級代理所獲得1級代理的授權文件及2級代理為該銷售商開具的授權文件。同時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和合格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衛生證書》。商品還需包含有追溯信息,并提供追溯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