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在官網上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GB 2707-2016)等12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公告(2016年 第17號), 其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生產衛生規范》(GB 8951-2016)對蒸餾酒及其配制酒生產衛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做簡要介紹。背 景
民以食為天,確保食品安全,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歷來都是國家高度重視的基礎民生工作。2015年,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對標準化工作提出改革方向和要求。年初,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重要指示“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保證廣大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李克強總理批示“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標志”。
內 容
(一)內容概覽
新標準代替了《白酒廠衛生規范》(GB8951-1988), 與原標準GB8951-1988相比,新標準名稱修改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生產衛生規范”,并在標準結構和標準適用范圍上做了調整和修改,同時還增加了配制酒生產相關要求。
新標準發布時間為2016年12月23日,實施時間為2017年12月23日。因此,在2017年12月23日新標準實施之后,實施了28年的《白酒廠衛生規范》(GB8951-1988)隨即作廢。
(二)正文結構
與GB8951-1988相比,新標準在正文結構、標題內容上做了細分,正文內容由原來的9部分增加到了14部分(表1)。
(三)看點提要
1.標準改革
在國發〔2015〕13號文件中,曾提出標準化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提出標準化工作存在的四大難題:一是標準缺失老化滯后,難以滿足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需求;二是標準交叉重復矛盾,不利于統一市場體系的建立;三是標準體系不夠合理,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四是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不完善,制約了標準化管理效能提升。
現行標準體系和標準化管理體制是20世紀80年代確立的,實施了28年的《白酒廠衛生規范》(GB8951-1988)也將于今年12月23日完成其歷史使命。一直以來,中國白酒生產都以傳統生產工藝為主,在生產衛生規范上相對其他食品工業的機械化、現代化生產管理都還有些差距,但隨著生產技術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白酒這一古老傳統的生產方式、管理方式得到進一步提升和了規范。
2.標準作用
在GB8951-2016屬于國家強制執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了蒸餾酒(白酒)、蒸餾酒的配制酒生產過程中原料采購、加工、包裝、貯存和運輸等環節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準則,適用于蒸餾酒(白酒)、蒸餾酒的配制酒的生產。因此,該標準的發布和實施也將成為我國白酒及其配制酒生產衛生及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
在本標準中15次提及并引用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的相關內容,也是避免相關標準交叉重復的矛盾,白酒生產企業在執行本標準時亦應重點執行GB 14881-2013相關內容。
3.蒸餾酒的配制酒
蒸餾酒的配制酒是以蒸餾酒和(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輔料或食品添加劑,進行調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已改變了其原酒基風格的飲料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隨著人民群眾白酒消費的多樣性需求和消費水平升級,蒸餾酒(白酒)的配制酒逐步獲得認可,在生產和消費上需求越來越大,因此對配制酒生產衛生規范的必要性也是不言而喻。
在本標準中及時增加的配制酒生產相關要求,重點提“配制酒廠房設計特性要求”和“配制酒生產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兩大塊內容。其中配制酒廠房設計要求“ 根據生產工藝需要,配制酒生產區應設置原料處理區、制酒區、貯酒區、灌裝區等區域”和 “若設置制酒區,應滿足配料、發酵或提取、調配、澄清處理的要求”。而在配制酒生產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中,側重點則在“原料處理和提取過程的控制“和”澄清處理和灌裝“。
結 語
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發布的12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制定,其中涉及酒類的有《GB 31640-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酒精 》、《GB 8951-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生產衛生規范》 、《GB8952-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啤酒生產衛生規范》 和《GB 12696-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酵酒及其配制酒生產衛生規范》?梢灶A知,這些標準的發布實施,將為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酒類安全”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