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生禮俗日飲酒
降誕禮、成年禮(冠禮)、婚禮和喪禮是人生的四大禮俗,自古至今,一直與酒有著緊密聯系。
(1)降誕禮飲酒
生兒育女,是家庭的大事。過去生子增丁,添人進口,人人為喜。但在醫藥衛生不發達的情況下,又令人多有擔心。圍繞生子之俗,一為賀,二為忌,三為壽。所以有賀的儀禮,忌的陋俗,和求祝長命百歲的舉動。不過,由于古人的重男輕女觀念,男孩和女孩的“待遇”是截然不同的。《禮記》載,生了男孩,“設弧于門左”,左為“天道所尊”;生了女孩,“設帨(睡)于門右”,右為“地道所尊”。“弧,,是木弓,象征男性的陽剛,“帨”是佩巾,標志女性的陰柔。
降誕禮是人生的開端之禮,其儀式多在涎生后的第三天舉行,俗稱“三朝”、“洗三”等。“洗三”是用艾葉、花椒等中草藥煎湯給嬰兒洗澡。這一天生男孩的家里要舉行用弓箭射天地四方的儀式,并設宴款待親友。而生女孩則大多不設酒宴。比較隆重的是滿月、百歲(出生一百天)和周歲的慶賀儀式。主人要備辦酒食,邀請親朋好友、鄰里鄉親飲“滿月酒”、“百歲酒”、“周歲酒”。此后,每逢誕辰日也有簡單的紀念儀式,即俗稱的“過生日”。不過普通人家不設酒宴。到了40歲以上,才開始祝壽過生日。一般以十為整數慶賀,如50、60、70、80等。賀壽,有壽幛、壽燭、壽桃、壽面等。隆重者設壽堂,擺壽燭,張燈結彩,壽翁坐在正位,接受親友、晚輩祝賀、叩拜。儀式完畢,大家共吃壽宴,飲壽酒。
(2)成年禮(冠禮)飲酒
成年,是人生的一個重大轉折,因此古人多于此時舉行“成年禮”。男子戴帽,日“冠”、“加冠”,女子束發,日“笄”、“上頭”。冠、笄的年齡,因時代不同而各異,但成年禮飲酒卻是通行的。如《局禮》規定,“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其程序是筮日、加冠、易禮服、飲醴酒、受新名和以成人資格見長輩。女子的“及笄”禮也大體相同。剛成年的人要飲用象征成人的酒,親友們也要飲酒歡聚,以亓彳祝賀。后來此俗漸漸衰落,只在漢族的部分地區和南方的傣、佤、彝、基諾、獨龍、德昂、壯、黎、瑤、高山等少數民族中還較為流行。如基諾族的成年禮,特別是男青年的成年禮是非常隆重的。在他們的觀念中,未舉行成年禮的人是沒有正式靈魂的,死后不能歸葬到祖先的墳地里。只有經過成年禮的洗禮后,男女青年才有了真正的靈魂、取得村社正式成員的資格,才有權承擔和享受村社成員的義務和權利。在舉行成年禮時,通常對受禮的男青年采取奇襲式的捕捉,然后將其劫持到本寨正在上新房的人家中舉行儀式,眾人要紛紛向他敬酒,主人還要送給他用芭蕉葉包成四方形的3塊牛肉。此后,他方可談情說愛,參加各種社交活動。
(3)婚禮飲酒
婚禮是人生禮俗中的大禮,自古以來就與酒結下了不解之緣。古人和現代人一樣,不僅把婚姻看作是個人的終身大事,而且視其為整個社會子孫繁衍、興旺發達的象征,所以婚姻總是和表幣吉祥的酒結侔相生。直到今天,人們還把結婚稱為“喝喜酒”。
關于古代的婚姻儀禮,史籍中記載頗多!秲x禮·士昏禮》記載了周代貴族士大夫階層舉行婚禮的六個程序,這六個程序叫“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其中的問名、納采、親迎都離不開酒。問名是男家請媒人向女家主人請問女子之名,這時女家置酒款待;納采是男方先遣媒人去女家提親,女方同意后,男家遂派人以雁為贄禮(古代初次求見人時所送的禮物),正式向女方求婚。漢代以后,納采要備酒;親迎相當于后世的完婚,是新郎到女家迎娶新娘。它是整個婚禮最重要、也是最隆重熱烈的階段。新郎將新娘接入家門后,要設酒宴共食,即所謂“合巹(錦)而酳(印)”。巹,就是把一個瓠(葫蘆)分成兩個瓢,新婚夫婦各拿一瓢,飲酒漱口,以表幣自此以后二人永結同心、相親相愛,于是后人便以合巹作為結婚的代稱。除新郎新娘合巹外,新郎家還要擺酒設宴,熱情款待前來賀喜的親朋故友、四方賓客。
合巹的婚儀,古代極為流行!段簳·臨淮王傳》載:“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全宋詞》無名氏作《鷓鴣天》:“傾合巹,醉淋漓。同心結了倍相宜,從今把做嫦娥著,好伴仙郎結桂枝。”不過合巹所用的瓢后來逐漸改用了杯、盞,“合咎”也多稱為飲“交杯酒”、“合歡酒”了。宋王得臣《塵史·風俗》:“古者婚禮合巹,今也以雙杯彩絲連足,夫婦傳飲,謂之交杯。”《東京夢華錄》云:“用兩盞以彩結連之,互飲一盞,謂之交杯酒。”飲交杯酒的方式是新婚夫婦互換酒杯飲酒,有的飲畢還將酒杯一正一反擲于床下,以示婚后百年相好。
古代的婚禮飲酒習俗從周代到清末一直傳承不衰。清末代皇帝.溥儀大婚時仍循古禮,在向未來的皇后家“納采禮”時也隨紹興酒40壇。大婚之日,宮中也擺下了“合巹宴”。醇親王溥杰結婚時,亦有“合巹”之禮。結婚當日,他與新娘“坐帳”儀式后,即被人扶坐在洞房緊靠南窗的桌案中央。案上擺有一雙牙箸,兩只酒杯,一個酒壺,一盤子煮水餃和一大碗湯面。他的嬸母先將酒倒入兩個杯中,然后讓他們夫婦喝了交杯酒。喝酒時,窗外的“薩媽太太”還用滿語喊了一聲“阿什布密”(滿語祝詞)。
自古至今,少數民族的戀愛、婚姻都是比較自由的,不像漢族那樣要受封建禮教的嚴格約束。所以整個婚姻過程,從戀愛、求婚、訂婚,到結婚都更充滿了喜慶、歡樂的氣氛,用酒、飲酒也更為普遍!栋僖膫鳌份d:傣族聘娶,“以羊、酒、財帛之類為禮”;清乾隆《永北府志》載,普米族“婚姻備設牛、酒”,納西族“婚姻聽從父母,止用牛、羊、豬、酒聘、娶”;哈尼族“成親三、五日,女逃歸母家,然后用親迎之禮,整酒會宴,習以為俗”(清乾隆《易門縣志》);苗族、彝族男女青年多通過對歌的形式互相傳遞愛意,唱得投機,情意相合時,便雙雙“攜手就酒棚并坐而飲,彼此各贈物以定情,訂期相會。”(趙翼《檐曝雜記》)雍正《云南通志》還載苗族“婿步行迎婦歸,置酒待客”;藏族青年男女訂婚以后,“婿乃致酒二十瓦或三十瓦于女家,女家即飲此酒、受哈達。”婚禮之日,女家也“置茶酒、米粥、糖……送(女)至男家····”飲茶酒。”(徐珂《清稗類鈔》)高山族平埔人嗜酒,他們“婚娶、筑舍……群坐地上,用木瓢或椰碗汲飲之。”(《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西拉雅人婚嫁之日“執豕酌酒,請通事、土官、親戚會飲。”(《番社采風圖考》)其他民族,如蒙古族、哈薩克族、壯族、侗族等,婚禮飲宴活動同樣十分熱烈,他們或在氈房、竹樓之內,或在草原、溪谷之間,或在庭院之內,或在花園之中,彼此互相敬酒、唱歌、跳舞,同享幸福的美酒,共度歡樂的時光,其熱烈的程度不亞于盛大的節日。
(4)喪禮飲酒
喪葬儀式標志著人生旅途的終結,表示生者對死者的悲哀悼念之情,仍然屬于禮俗的范疇,所以也離不開酒。古代喪禮中用酒主要包括祭奠用酒和出殯下葬時宴請吊客和治喪人員用酒。
古代的喪禮很復雜。喪葬儀式中有一項是小斂,即給死者穿壽衣,接著舉行小斂奠,以酒食為.死者祭奠。小斂完畢,把死者裝入棺材,然后舉行大斂奠,將酒菜等奠饌及棺材陳列于堂上。小斂奠和大斂奠的酒是生者對死者靈魂表示敬意和祝福之情而奉獻的。但居喪的主人和行吊之人都不能隨意飲酒!抖Y記·間傳》說:“父母之喪,不食菜果;既殯食粥,朝一溢米,暮一溢米。齊衰之喪,疏食水飲。大功之喪,不食醢醬。小功思麻,不飲醴酒,此哀之發于飲食者也。”古代的喪服制度共有5個差等,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思麻,統稱“五服”。斬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種,如子為父母,諸侯為天子守喪,均為斬衰,服期2年,2年內只能早晚喝粥,不能飲酒。齊衰、大功亦然。就連最輕的喪服小功、思麻,同樣不能飲酒。所以《禮記·檀弓》說:“行吊之日,不飲酒食肉。”即便服喪期滿,每遇父母死亡的忌日仍然禁止飲酒作樂。古代有不少人居喪期間,拒食酒肉,能長期堅持素食,以孝名聞天下!逗鬂h書·申屠蟠傳》載,申屠蟠“九歲喪父,服除,不進酒肉十余年”,為鄉人稱頌。
不過,被視’為異端的喪禮飲酒之習歷代都不罕見。唐高宗時還曾下詔:“如聞父母初亡,臨喪嫁娶,積習日久,遂以為常。亦以送葬之時,共為歡飲,遞相酬勸,酣醉始歸。……并宜禁斷。”但此風是難以禁絕的。許多豪門富戶借喪禮之機,大宴賓客,設醮誦經,超度亡魂,以炫耀自己的門第和財富,同時也借機大斂吊禮資財。在豪門權貴的倡導下,許多中下層之家也極力仿效,使之終于成為風習。
隨著時代的變遷,民間也逐漸把喪事辦得十分熱鬧,而且還把婚禮和喪禮并稱為紅白喜事。反映了人們對于生老病死這一客觀規律已有了樸素的唯物主義認識。直到清末、甚至現在,漢族的不少地區和一些少數民族還有喪禮飲酒的習俗。如“合畝制”地區的黎族,過去有飲孝酒的習俗。即把死者埋葬以后,全村成年男女和挑酒前來吊喪的親友,要集中在死者家里喝孝酒、唱悼歌,表示對死者的哀悼。按俗規,死者家里要設孝席,守“酒孝”,忌食米飯。飲孝酒的日期是:死去父母,子女從喪日起守12天“酒孝”;死去兄弟,7天“酒孝”;死去兒子,5天“酒孝”}村里人死,3天“酒孝”。以“酒孝”表示對死者的哀悼和敬重。守“酒孝”期間,每日3餐都要飲酒,每次進餐,眾人集中在孝席間唱悼歌,然后才飲酒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