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所有經銷商有望“入伙”,云商模式仍有待觀察
不同于酒仙網、1919、也酒網等酒類垂直電商平臺,茅臺云商是茅臺自建自營的電商平臺。酒企自建自營電商開展營銷、酒企聯合酒類垂直電商平臺營銷,這兩種酒類電商營銷模式孰優孰劣?酒企涉足電商,將對傳統經銷商產生何種影響?
惟飲者聯合創始人兼CEO愛成看好茅臺云商這種自建自營的酒類電商模式,認為茅臺云商能拉近廠商、經銷商、消費者間的距離,有利于廠商、消費者開展直接互動,深入滿足個性化定制需求。
金沙電商總經理向軍則指出,茅臺云商這類自建自營酒類電商平臺,只適用于茅臺這種體量大、品牌影響力大的酒企,中小酒企難以采用這種模式開展營銷,酒企聯合酒類電商仍會是主要的電商銷售渠道。
“長遠來看,經銷商是否會被淘汰,傳統經銷商渠道是否將面臨變革,這些都是酒企和經銷商需共同應對的問題。”向軍同時也對傳統經銷商的地位表示擔憂,認為電商短期內無法成為酒行業的主流銷售渠道,但經銷商的現實價值正遭遇尷尬。
針對這一問題,茅臺已有所應對。據了解,茅臺云商2016年已面向700多家傳統經銷商開通,2017年計劃向所有茅臺經銷商開通。
“在同樣銷售體量的基礎上,茅臺云商拓展了經銷商的銷售渠道,增加了經銷商的利潤與銷售額。”已加入茅臺云商的西藏中糖德和經貿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張華(化名)說,茅臺云商也有利于企業的宣傳及市場價格調控。
傳統經銷商加入茅臺云商的意愿強烈。一家尚未加入茅臺云商的福建經銷商向記者表示,周邊的不少經銷商已加入茅臺云商,目前他正積極申請加入。
即便如此,茅臺云商的發展還需解決不少問題。張華指出,茅臺云商在便捷性、軟件的實用性等方面與天貓、京東仍有較大差距,同時需加大宣傳力度。向軍則表示,在“新零售”形勢下,茅臺云商應研究并融入“新零售”的某些理念。
酒行業特點決定了電商或許難以成為白酒銷售的主渠道,作為對接貴州省大數據發展戰略的重要實踐,茅臺云商成為了酒類電商的一個另類,茅臺云商是否能夠成為行業“黑馬”,尚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