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茅臺半個月密集發布的3份處理通知文件
關于2015年未完成合同計劃經銷商的處理通報
各經銷商、專賣店、各省區:
為加強合同管理,嚴肅履行合同,經2016年1月8日銷售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對2015年度未完成合同計劃的經銷商按合同約定條款作如下處理:
一、對下列8家合同完成率在30%以下的經銷商、專賣店,扣除50%保證金,不再續簽2016年合同:
1、深圳市仁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湖北東怡欣欣商貿有限公司
3、北京國潤佳禾商貿有限公司
4、臨夏州玉峰糖酒副食有限公司
5、開平市長沙區立基商行
6、武隆縣仁武酒業有限公司
7、重慶銀鑫飛洋實業有限公司
8、重慶金霖商貿有限公司
二、對下列34家合同完成30%以上(含)、60%以下的經銷商、專賣店,扣除20%保證金,黃牌警告,并按照實際完成量續簽2016合同:
1、安徽咸曦貿易有限公司
2、深圳市悅康融匯貿易發展有限公司
3、璧山縣龍成酒類經營部
4、慶萊昂酒類銷售有限公司
5、貴陽恒偉益商貿有限公司
6、貴州泰華宏升商貿有限公司
7、貴陽泓泉貿易有限公司
8、貴州省安順市中順貿易有限公司
9、貴州仁鴻貿易有限公司
10、貴州愛源貿易有限公司
11、貴州兆豐聯商貿有限公司
12、南寧市叁貳貳陸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13、東方國興隆達貿易有限公司
14、定安金麗湖酒業有限公司
15、信陽市誠信酒業有限公司
16、商丘匯利行商貿有限公司
17、長春市凱達鴻利商貿有限公司
18、高郵市力云酒業有限公司
19、貴溪市洪華貿易商行
20、贛州市涵品貿易有限公司
21、貴州經典名特優產品經營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22、濟南槐蔭茅臺酒專賣店
23、青羊區嘉興國酒茅臺專賣店
24、彭州市天彭鎮英岷酒類經營部
25、遂寧市船山區恒鑫酒水經營部
26、敘永縣國酒茅臺專賣店
27、新都區為群酒類經營部
28、大邑縣晉原鎮朋樂副食經營部
29、烏魯木齊金木源商貿有限公司
30、重慶市德樽貿易有限公司
31、寧國市豐尚名酒銷售有限公司
32、左云縣凱立源商貿有限公司
33、宜賓隆凡商貿有限公司
34、貴州銳成利貿易有限公司
三、對合同完成率在60%以上(含)、100%以下的經銷商、專賣店,按實際完成量續簽2016年合同。
請各經銷商、專賣店嚴格遵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按約履行合同條款,共同維護良好、誠信、有序的市場秩序。
特此通報
國酒茅臺(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