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個階段的公共資訊活動、小組討論與參考外國管理措施后,昨日(1月19日),新加坡總理公署部長兼貿工部及內政部第二部長易華仁在國會上宣讀新擬的酒類管理(供應與飲用)法案。根據新法案,每晚10點30分至隔天早7時,所有零售商禁止售賣酒類飲料。同時,公眾也不可在此時間段內,在公共場所內飲酒。
除新加坡外,還有哪些國家曾出臺過酒類管理措施?聯合早報網綜合新聞報道與網絡資料,為您對比新加坡與其他六國的相關法令。
冀酒觀察③|光瓶酒沒有“光”?
1300億背后,老酒市場“向陽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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