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古代的時候,酒就被賦予了很多種功能和用途,一是祭祀,二是宴請,三是慶功犒賞、會盟結社,四是壽慶婚宴,五是用作藥劑治病、解毒或當做健身補品,六是用作調料除膻去腥,其中絕大部分至今仍被人們沿用。
但古人喝酒極為講究,講究酒德和酒禮。早在周朝時,就曾經專門頒發中國第一部禁酒令《酒誥》,要求有官守、有職業者只能在祭祀時飲酒,但也不能超量,更不能喝醉。
而在明朝時,人們認為喝酒本身并無過錯,關鍵是“有所禁而不淫”,因此,他們順理成章地強調飲酒方式的重要性,順性、適量等恰當的飲酒方式,可以升華人們的感情,避免出現不理智的舉動。
不僅如此,古人對飲酒的對酒之人、時間、場合和方式等都很講究,認為最好的喝酒之人,應該是風度高雅、性情豪爽、直率的知己故交,最佳的飲酒場所是花下、竹林、高閣、畫舫、幽館、平疇、名山、荷亭等地,而最佳的飲酒時節是清秋、新綠雨、雨霽、積雪、新月、晚涼等最富詩情畫意之時。
飲酒之時,為了烘托氛圍,提高興致,人們往往還聯吟、清談、焚香、傳花、度曲、圍爐等,但為避免喝酒的時候發生不愉快,禁止苦勸、惡謔、噴穢、爭執、裝醉、徹夜飲酒等,酒喝得差不多的時候,還可以依韻賦詩,或相邀散步,或欹枕養神,或登高,或垂釣,或投壺等,算是酒后的放松吧。
我們司空見慣的飲酒,在古代竟然有這么多的學問和講究,難怪古人曾經感慨:飲酒,非飲食之事,乃文化之事也。同時古代飲酒多講究場合,多選擇風度高雅的時間場合飲酒,如春游、雪天之時,飲酒嬉樂,趣味盎然。
春游必飲酒
唐宋以來,官民有春游飲酒的習俗。唐代留下的《開元天寶遺事》記載:“長安俠少,沒至春時,結朋連黨……并髻于苑樹下往來,使仆從執酒器隨時之,遇好囿,則騎馬而飲。”《夢粱錄》記南宋杭州清明郊游飲酒,貧者亦不例外:“至如貧者,亦解質借兌,帶妻子挾子,竟日嬉游,不醉不歸。”春游飲酒既然普及到這種程度,郊游無酒就簡直不可忍耐了,宋代詩人王禹偁《清明》詩中有代表這種情緒的詩句,其詩曰:“無花無酒過清明,興味索然似野僧。”
雪天飲酒
大雪紛飛,屋中擁爐啜酒,是一種境界:幽幽雅雅,“大適融融然”(陶潛語),體味了自己的福分。
清人《帝京歲時紀勝》所載冰床飲酒又是一種境界:“將拖床連一處,治酌,陳肴于上,歡飲高歌,兩三人牽引,便捷入飛。”這真是斗風戲雪,顯示出大家的豪爽。
射兔飲酒
金代習俗,每年三月初三,以木雕為兔,分兩朋走馬射之。先射中者為勝家,負家下馬跪地,高高捧酒奉勝者,勝者下馬接杯飲酒。
游戲之作,處罰似嚴重了一些,但它在當時確也促進了騎射的技藝,這與某些人朋比營私,只知花天酒地有天壤之別。
花酒之宴
元代宮中常有因花而設的飲宴:碧桃盛開、舉杯相賞,名曰“愛嬌之宴”;紅梅初發、攜樽對酌,名曰“澆紅之宴”;賞海棠花,名為“暖妝之宴”;看瑞香花,名為“潑寒之宴”;牡丹花開,有“惜香之宴”;落花時節,有“戀春之宴”;催促花開,又有“奪秀之宴”。
除此之外,還有清秋、新綠雨、雨霽、積雪、新月、晚涼等具詩情畫意之時也多煮酒以賀。